2013-10-16 01:21:04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102/10/11-公司名下汽車過戶給負責人,會有哪些稅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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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04)2317-7317 0982-920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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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0/11-公司名下汽車過戶給負責人,會有哪些稅務問題?
【公司】
一、贈與稅:
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以自然人為限,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等法人並非贈與稅課稅對象,其將財產贈與他人毋需辦理贈與稅申報。
二、營業稅: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第5項規定取得自用乘人小汽車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另依同法施行細則第26條規定自用乘人小汽車係指非供銷售或提供勞務使用之九人座以下乘人小客車。營業人將其名下所有之自用乘人小汽車出售或無償移轉予負責人或他人時,雖於購入時其所取得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惟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規定仍應於出售或移轉時開立發票並申報繳納營業稅。
【個人】
個人綜合所得稅
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規定,因贈與而取得之財產免納所得稅,但取自營利事業贈與之財產,則須併入受贈人受贈年度之所得課徵所得稅。
綜合所得稅所得額以受贈財產價值認定,如果受贈財產為實物,以取得時政府規定之價格計算,例如土地以土地公告現值、房屋則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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