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4.25-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賡續提供「6大貼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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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25-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賡續提供「6大貼心服務」
稅額試算服務措施已邁入第3年,有效簡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程序而廣受好評,「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賡續提供6大貼心服務:
(一)納稅義務人已於今(102)年2月15日至3月15日以憑證(自然人憑證或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為通行碼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線上申請,或持納稅義務人本人身分證明文件以書面向各地區國稅局申請(可採郵寄、傳真或遞送方式辦理)變更稅額試算通知書的寄送地址,或於上開申請期間利用「中華郵政通訊地址遷移通報服務」申請管道提出申請。各地區國稅局將貼心的將稅額試算通知書寄送到其變更後的通訊地。
(二)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者,手機簡訊通知郵件之收受納稅義務人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資料之聯絡電話為手機號碼且101年度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者,國稅局將以簡訊發送宣導訊息,並提醒納稅義務人留意信件之收受。
(三)稅額試算書表以掛號投遞,且投遞3次(含假日或夜間投遞)未能送達納稅義務人時,留置郵政機構招領15日,收件人可持招領通知單至所載指定處所領取。
(四)提供多種管道供民眾查詢是否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受扶養親屬可於4月25日至5月31日止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親自向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查詢 。
(五)以憑證辦理申報或回復確認者,可自行上網下載試算資料,納稅義務人100年度採憑證方式辦理網路申報或回復確認,且101年度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者,國稅局將以郵簡通知納稅義務人自行透過憑證上網下載試算資料,將不寄發紙本書表,除可落實節能減碳,更可確保所得資料隱私性。
(六)納稅義務人可於今(102)年5月1日至5月31日繳稅或辦理回復確認,其確認申報之管道多元化,除採線上登錄及書面確認,另外也提供平版電腦、智慧型手機等手持式裝置跨平臺線上確認申報服務。而繳稅案件,除了現金、信用卡及轉帳繳款等3種方式外, 今年更進一步提升便利性,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透過網際網路轉帳繳納稅款(採即時扣款),可以使用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財政部審核之電子憑證並透過電子申報繳稅系統辦理稅額試算線上登錄繳納。
民眾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若發現所得資料不正確,或欲增(減)免稅額、改採列舉扣除額或尚有其他來源之所得、扣除額、抵減稅額等資料或應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申報基本所得額者,請於法定申報期間(102年5月1日至5月31日)自行依正確資料辦理結算申報,不需要向國稅局申請更正稅額試算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