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4.15逾期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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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15逾期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罰則
一、應辦理結算申報之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未依規定期限辦理申報,會受到什麼處罰?
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未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結算申報,而經稽徵機關調查,發現有依規定課稅之所得額, 納稅義務人 除 須 補 繳 稅款外, 還將被 處以所漏稅額 3 倍以下的罰鍰。但是如果 納稅義務人 在 没有被 檢舉 及在 稽徵機關 、 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 已經 自動 向稽徵機關 補報 並補繳稅款及加計利息 ,可免予處罰
二、 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未依限繳納稅款, 如何處理?
綜合所得稅 納稅義務人 如果沒有 在 規定 期限內繳納稅款,每超過 2 日, 須 按應繳的稅額加徵 1 %滯納金。 如果 超過 滯納期限 30 日 納稅義務人 仍 未 繳納,稽徵 機關將依法 移送強制執行 。另外,自滯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納稅義務人繳納之日止,納稅義務人尚須繳納滯納利息,該滯納利息係依其應繳納的稅款和滯納金,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1 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
三、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已辦理結算申報,但有漏報或短報時,會受到什麼處罰?
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已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結算申報, 但有漏報或短報應課稅的所得額 , 納稅義務人 除 須 補 繳 稅款外, 還將被 處以所漏稅額 2 倍以下的罰鍰 。 但是如果 納稅義務人 在 没有被 檢舉 及在 稽徵機關 、 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 已經 自動 向稽徵機關 補報 並補繳稅款及加計利息 ,可免予處罰。
四、什麼情況 下,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將被處以刑罰?
納稅義務人涉嫌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所得稅,稽徵機關將移送地方法院檢察署依法偵辦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