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1 22:44:56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102.4.11申報扶養直系親屬 不必同戶籍或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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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11申報扶養直系親屬 不必同戶籍或同住
問: 本人與父親不同戶籍,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否列報扶養?
答: 申報扶養本人和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子女及兄弟姊妹,不必與納稅義務人在同一戶籍,也不須同居在一起,只要有扶養的事實就可以申報扶養,但是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的時候,申報受扶養的親屬與納稅義務人雖不必同一戶籍,但必須同居一家且確受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