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18 23:42:45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102.2.6-101年綜所稅查調各類所得及扣除額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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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調期間及應備資料

查調期間:102/5/1-5/31

如何查調:本人帶身份證正本至就近國稅局申請

委託辦理請參考: http://tw.myblog.yahoo.com/tax33333/article?mid=1797&prev=1812&l=f&fid=17

 

調

捐贈

保險費

醫藥及生育費

購屋借款利息

災害損失

教育學費

身心障礙

可查詢的所得人範圍 

納稅義務人、配偶

未滿20歲子女
滿20歲子女(須於100年度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者)

直系尊親屬(須於99100年度連續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者)

不可查調的所得人範圍 

納稅義務人之滿20歲子女或直系尊親屬已申請適用或同意由另一位首次申報者申報扶養者,則該子女及直系尊親屬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將不列入納稅義務人可查詢範圍。

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100年度屬夫妻分居申報案件,101年度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將主動分開提供,

申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

納稅義務人、配偶、滿20歲子女或直系尊親屬101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與納稅義務人資料分開提供之申請期間為今年215日至315日,民眾可臨櫃向國稅局申請,或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tax.nat.gov.tw)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