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5-11 20:48:03尚未設定

澎縣府接受漁船轉營娛樂漁業申請

 【記者陳永固報導】縣政府為輔導縣內現有漁船轉營娛樂漁業,特於昨日第二次公告受理申請補助漁船改造兼營娛樂漁船漁業有關事項,名額僅有兩艘,歡迎漁友把握機會,逕向澎湖區漁會提出申請。
 縣政府表示,本次申請作業日期自五月十一日起至十七日止,補助項目為漁船改造兼營娛樂漁業。數量為十噸以上(含)未滿廿噸二艘,每艘補助改造費用二分之一為原則,最高不得超過十萬元為限。申請補助兼營娛樂漁業漁船資格為十噸以上未滿廿噸,船齡不逾十五年者。而在申請兼營娛樂漁業執照方面,請依「娛樂漁業管理辦法」規定逕向本縣農漁局接洽辦理。
 縣府指出,有意申請者,請於申請期限內檢送申請書並附身分證、漁業執照、小船執照或船舶檢查記錄簿影本各一份向澎湖區漁會提出申請。受理申請截止後由澎湖區漁會邀請相關單位審查准駁,如申請戶超出補助戶數,將另訂時間採公開抽籤,依抽籤結果編造名冊送本縣農漁局備查。
 前述申請經核定補助者,請於八十九年八月廿一日前檢附兼營娛樂漁業執照、由澎湖區漁會統一驗收合格後核撥補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