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20 20:18:15★Tammy★

就是要和你發生關係

I came to understand at last,
That it is wise
To prepare oneself ,mentally beforehand
For the bad result.
Now I'll never think naively
That we will always be together.


有個女孩, 當她愛上一個男人, 即使分手了, 她無論如何也要想辦法跟他發生一點關係, 譬如是問他借錢。 他成了她的債主, 兩個人總算是仍然有點關係。 這種痴心, 真是可憐。

愛的反面不是恨, 而是冷漠。 恨, 畢竟也是和對方有點關係, 冷漠, 卻是斷絕一切。

我不會向分手的男朋友借錢, 怕他看不起我。 況且, 世上又有多少男人會超脫得明白分手的情人向他借錢是捨不得他?

曾經愛過, 不已經是一種永遠的關係嗎? 其他一切, 多是畫蛇添足。

以前不懂處理分手, 於是, 總是認為舊情人是沒可能成為朋友的。 今天才發現, 只要大家曾經真心付出, 只要在分手的時候你曾努力不去傷害對方, 要成為朋友, 並不是沒可能的。

真正的愛, 是相信你愛的那個人也有追求幸福和逃避痛苦的權利。 既然我不能讓 你幸福, 我會放手。 我要和你發生的關係, 早已經發生了。

舊愛是無可代替的。 你可以隨時召喚我, 而我也希望我有這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