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18 01:44:09高木

感想

人民「素樸、直觀的法感情」和法律人「法律領導社會的專業思維」,孰者比較可怕?素樸是中性的詞,聽起來感覺還不錯,但是其素樸的法感情常常是衝突、激情、暴力,甚至是拒絕溝通的;專業是中性的詞,聽起來不錯,但是隱藏在背後的往往是高高在上、自以為是、指導棋,和以貶低、羞辱取代溝通的。

兩者一樣危險、可怕,但是兩者相提並論,我個人還是覺得前者可怕一點點。

「所謂的專業」往往是有分歧、有爭議、有對話、有辯論的,而且為了以專業為名,無法空口說白話,很多專業的理由說白了(倒不是全部就是了),其實多數人還是能夠理解,而最重要的還是:任何專業都不可能憑著『權威』兩個字就壓死民意,輕易成為一言堂。但是它的傲慢讓人不好受、不舒服,覺得排斥而反感,怕被以專業為名綁架。

然而從我有記憶以來,從來沒有一次這樣的經驗:多數意見是願意主動聽取少數的意見,願意提供討論與協商的契機。最後如果有妥協的空間,往往都是在不歡的氣氛中被巧取強奪進行的。素樸是一種原生的想法,「本來就應該是這樣」,性質上是一種偏見,而刻板印象或者是直覺的東西,往往是更根深蒂固的存續著,是有感情而拒絕被更改的。

法律系學生剛接觸法律時,往往是依照現行的實定法、教科書照本宣科,開始指導所謂外行人,怎樣的「關係」、「互動」、「評價」才是正確的;之後部分會開始反省法律的性質、法律與社會的關係、對於專業的制衡、是社會決定法律而非相反等等。

那,下一步呢?

夏綠蒂伯朗特藉由【傲慢與偏見】一書表達出「偏見」比「傲慢」來得危險,但是現實上我們總是只責難傲慢,卻願意體諒偏見。我覺得下一步的思維應該由此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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