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06 22:41:35高木

【娘家】誤導大眾啊


媽的【娘家】根本亂演,妖言惑眾(氣)。民事法院要認定安琪和建宏通姦的事實,根本不需要確認安琪肚子裡的胎兒,否則若是沒有懷孕,那事實怎麼證明?事實上只要向法院聲請傳喚證人,傳喚建宏的家人大海、建明、三八強、玲惠就已經足以使民事法院認定在本案中有通姦的事實了,也不用擔心建宏會逼安琪拿孩子。

另外父母關於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也就是俗稱對子女的監護權),法院也不會要「媽媽一定要有工作」才會認定有撫養能力,壘魂的爸媽石獅、寶珠、三姊妹都有工作,也有一定的經濟基礎(看寶珠和石獅的主臥室那麼大!),況且就算法院酌定壘魂單獨行使對子女的權利義務,除了離婚無過失得請求贍養費之外,也不因此減免建宏對弟弟的扶養義務。況且律師一樣可以傳喚玲惠一干人等,證實離婚的失業是拜建宏所賜。

【娘家】看了超氣,可是很生氣又想認真看來批評它。可惡!認真就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