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21 23:21:30高木
【炫耀】被誇獎了!
上大學後就很少被老師誇獎了,研究所之後更是如此,這個學期都未受激烈的鼓勵,江老師的課還被老師批評了一下(這不是報告只是雜感、沒有和法律議題連結),身心受創,對於把鼓勵當作威而剛的我來說,這學期其實信心銳減甚多,老師都不瞭解我是要在鼓勵下才會茁壯的那一型。
今天收到王老師的信,其中老師給了這堂課期末考試講評:「以下挑出幾篇寫得比較好的,簡述我閱讀各位答題內容、回顧上課對話歷程之後的心得。」第一篇就是我,送啦!
君逸的回答是所有裡面我認為最專業的。他發揮了刑法組的專長,在第一題的回答裡加入了刑事司法運作的實體與程序面向分析,並且從刑法的形成過程批判欠缺「第二性參與所形成的法規範,必然是不能期待也不可能具有性別意識的」。由此將現實存在的特徵(失語),延伸到兩位理論家女性主義法學概念的討論,為亦即MacKinnon所提出的「性」本身就是不平等的,以及Smart所提出的文化中二元思維的困境。
君逸並且花了篇幅討論前述的現實以及概念如何呈現出法律的非中立性以及非客觀性面向。君逸大概是最能體會我課堂上想要展演的理論脈絡,也間接肯定我們課程安排上的深度。
溫馨,趕快回了信給老師迴響,老師也是需要鼓勵的,請大家互相多多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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