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28 01:06:59高木

把我的金身還來!



我本質上是一個萬惡的宅宅,人人得而誅之、姦之。一點都不浪漫就算了,還那麼宅,很不會規劃活動行程,真的是一個好無趣的人喔。

回想起我的朋友泰男,曾經與女朋友在愛恨情仇之後,搭上最後一班火車,手上拿厚紙板,上面寫著「對不起,我愛你」前往懺悔,雖然最後仍遭到慘拒,被迫搭上第二天第一班火車返家,然而其壯舉與浪漫情操深為酒肉三劍客另外兩劍客所感佩。

那時候我暗自設想,如果我是他,我會作什麼呢?「宅男就絕對不要學別人交女朋友。」這句話仍讓我銘感五內。砍掉了遊戲,能夠取回我的金身嗎?

既生宅,何生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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