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07 01:18:42高木

After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考完了美國憲法之後,我整個人就完全鬆弛了,從下午到現在為止,都還沒有開始準備明天要考的日文小考和美刑。至於我的美國憲法在準備上也並沒有花費很多的心力,因為其實我並不想把對於美國憲法的認知停留在…嗯…四十年前。

在這場考試裡面,我只打算呈現一件東西—誠意。

在準備上,我取巧的將 fact 與 rule 相連結,然後把重要的 well-known saying 給死背下來,因為我知道像 ”Eloquence may set fire to reason.” 可以確保我的存活率。

此外即使事實根本不重要,我也打算把它在兩、三句話作一個簡單的敘述,表示我是很認真的、很講究的在討論這一個案子。之後我把 Rule 整理成六句到八句的形式,一方面concep 的形成絕對是有所根據的(雖然在我閱讀完這些案子之後,我一直認為這些根據是滿恣意,總是先有結論才找理由),另一方面 Rule 太複雜我一定背不出來,所以將它簡化成一個簡單的背誦流程。

所以案子可能高達幾十頁,在我的整理下也只有鬆散自在的…四頁。之後我就只做一件事情了,背,拼命的背。說得很拼命,事實上我也是只花了禮拜天的下午和禮拜一的上午再背,然後確定背誦流程很順暢、單字都不會拼錯之後,就去參加考試了。

在考試的時候我發現了一件事情,儘管我的準備只有鬆散自在的四頁,但是光是把這四頁的內容完全不差的寫在考卷上,就足以寫滿四大面的考卷。剩下的我又加入了一些我個人的看法(不知道會不會反而被扣分,囧),就寫到第二張紙了。

寫完之後,看看手錶,還有半個小時。忽然有點怨責時間太多了,讓其他人的成績和我比較相對提高。我左右環顧,先確定我是最先寫完考卷的,然後就開
始認真的,發呆。我想等到成績出來之後,我就會知道我的戰術能夠得到多少的肯定了(老師:嘿嘿)。

這次考試給我兩個感想:第一個就是我的時間分配還不夠精準,留下太多的時間…發呆。所以在下次考試上,我會把字跡寫得工整一點,然後盡量討論一下Rule 衍生出來的一些價值性的東西。第二個是這個沒意義的考試還要持續三次(假設我沒有被當掉的話),想到就覺得…很疲倦。

老師已經承諾我們班一定會被當掉很多人,唉,總覺得被這樣的考試當掉真的很無辜。但是這就是人生,不是每一件事情都是合情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