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16 12:41:51高木
信任與不信任
太卑鄙了,我過去最好的朋友啊。
如果只是單純想要讓我不好受,又為什麼要把別人也拉下水呢?
只能怪你愚蠢至極到連傷害別人的方式都先不經過大腦。
你的子彈波及了別人,你真的開心了嗎?
然而我又怎能說得自己有多無辜,輕易信任與口風不緊都是我的錯。
我大可沈潛,可是我得面對我的罪惡感,因為我不能代替別人去沈潛。
這到底對你又何樂之有?你又有臉去面對那些不相干的第三人嗎?
我想著千萬句想要大聲抗辯,但是媒體殺人怎會給我機會?
況且,我又要抗辯什麼?我真的沒作錯任何事情嗎?
我又要怎麼去面對被你流彈波及的第三人?
怎麼說對不起?
我腦海中只想著那兩句拒絕抗辯的話,卻發現我自己不是一個可以適用的主體:
信任我的人,我什麼都不用說他也會信任我;
不信任我的人,我說再多也沒有用。
等著用這句話等了十年,卻什麼也說不出口,如徬徨之兔。
我想到了陳長文在被商業週刊訪問時,對著記者的資料懷疑:
「你先問問你自己,告訴你這段話的人有何居心?」
但是又有多少人有這個聰明才智去懷疑源頭的動機?
結論相同的是我也不該再去解釋什麼了,大家開心隨口說說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