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15 23:17:12高木
Who is the second?Good enough.
Who is the second?沒有人會記得第二個登陸月球的人。這一句座右銘悄悄底躺在英文課本裡面,在大學聯考完大丟書行動中無意尋獲。大學聯考前一個月,對我而言,是值得紀念且充實的日子。那時候我寫了 Who is the second?這句話送給自己。
誰是第二名?這個世界很奇妙,大部分的人可以輕易記憶出第一名是誰,但是如果問到第二名,卻相對的很難。N B A 的歷屆冠軍很多人可以背得出來,但是歷屆亞軍或是歷屆季軍,除非情狀特別,否則難以回憶。第一個登陸月球的人是阿姆斯壯,第二個人是誰呢?(好像是艾德林,柯林斯仍在飛太空船)我還記得國小一年級的第一次段考第一名是丁瑩潔,誰是第二名呢?
真的很不公平,第二名難道不夠優秀嗎?其實也沒什麼不公平,人類的記憶就是那麼稀薄。所以要做就要做第一名、做最好的。那如果能力不夠怎麼辦?就要加倍努力。南希仁給郭靖的四字真言,「打不過,逃。」郭靖在心中默默的轉換成,「打不過,加把勁。」我喜歡郭靖的可愛,我也喜歡這樣的想法。
記得那時候,我給自己定了五個目標:台北財經法、中正財經法、中興財經法、輔仁財經法、中原財經法。我也大概衡算了一下,以我的實力應該是輔仁、中原還算滿穩的,其他則沒有把握了。事後來看,那時的我真的是很可愛,卻也是傻傻的。那時Who is the second?的想法,現在想想也太沈重了。可是我仍喜歡那時自己的衝勁與單純。
那是 Before Sat Aug 2 22:14:16 2003 前的我,我喜歡那時候的自己。
Good enough.,是追求四平八穩的八十分。聽了老爸上的管理課程,Good enough 這句話給我的感覺是很強烈的。因為我很平凡,也可以說還滿弱的。或許不應該太苛求自己,畢竟我只是一個傻傻的平凡人。最重要的是,Who’s the second?的生活是戰鬥的,是不人性的。那不像我,更不會是我。
近來看了幾本書,其中我最喜歡的還是國三時看的【拒絕聯考的小子】。國三、高三,每次看這本書都覺得很熱血。因為我好平凡,所以看到他我好驚喜。吳祥輝是如此的特別,真的是一個可愛的人,我可以想像他說出:「我有自己的信仰,我的信仰是自由。 」(那讓我想起未央歌裡的小童,他對藺燕梅說:「那麼我就作你的信仰吧!」那樣的威風、那樣的單純)時帶著自信的笑容,我喜歡他的熱情、活力與不拘小節。他真的很喜歡維維,也喜歡他自己。我更可以想像他說:「就是因為有能力的人不願意改,沒有能力的人沒有力量改,聯考才會一直存在。」時的義憤填膺,我喜歡他,我也和他有一樣的想法。
我總覺得聯考是抹殺天才的一種考試形式。台灣不會有愛因斯坦,因為愛因斯坦的國文、英文、社會一定一塌糊塗。台灣不會有愛迪生,因為愛迪生沒有時間發明,他要準備大大小小的考試。我想看愛因斯坦和愛迪生的備審資料,我相信有人會賞識他們的。(事實上,我相信一個成功的人,要件簡而之就是聰明、努力,而且聰明甚至大於努力。或許是消極,但是只意味著要更努力而已)
張瀚說:「不要怪那些吵著要恢復聯考的人,包括你我,多半的人都平凡。然而不管平不平凡的人都自私,自私是因為為己,為己就會在乎自己考試的名額。他們要求公平,而要求公平是因為畏懼自己的平凡。」我點點頭,接著說:「每個人總認為別人會因為新的管道多佔一點便宜,太短視了。沒有實力的人如果真的因為特殊管道進去不適合自己的系,是痛苦的悲劇。因為他們太在乎別人的悲劇,也犧牲了一些真正有興趣,願意花時間、花力氣,卻差了那一分、兩分的人,他們原本是適合的。」張瀚說:「真正有實力的人(更精確地說,是會考試的人),其實聯考和多元入學並沒有差別,完全沒有實力的人,怎樣的升學方式都一樣,多半還是實力中等的人希望公平。」我說:「人生真的不會因為那一分、兩分而改變,恢復聯考排志願其實很可怕,應該多挪一點時間找出自己想要做的、所喜愛的。最可怕的觀念就是:『考多少分,就一定要填到多少分的系,不要浪費分數。』我250,我絕對要想辦法唸到248、249的系,沒真正想想自己所需要的,」
我一直等到做自傳做了很久之後,才對自己真正的興趣有了一點點的藍圖。一直到考完聯考,我才用力下了決心,才真正考慮清楚。高中三年本是應該多想想自己要做什麼,而不是每天大小考試。找到一件自己所喜愛的事情,才有辦法做的最好最好。(不過我也承認劉兆玄和老爸說的:「嘗試喜歡身邊的事情,會比空泛地去找喜歡的事情,來得積極。)
我想,我想那些直接決定考聯考,目標遠大、努力上進唸書的人,我會好奇,他們的人生是不是就那麼清楚了?還是爸媽努力的推動?抑或是走一段,算一段?我想想今天的教改當然是向前進了一點(不代表沒有問題)。但是它同時也留下了一股濃濃的資本主義味道。我討厭那股味道,畢竟它還帶點為優秀的人才(?)專門設計的款式。但是我希望以後我看見的小孩,不是那麼的拼大學,而是清楚的知道自己要什麼。其實有時候,Good enough 的八十分才是真正的一百分。
這是 After Sat Aug 2 22:14:16 2003 的我,帶著一點點的義憤填膺、看著前方的吳祥輝,我也喜歡這時候的我。
註:那麼2003之後的我呢?我進步了嗎?我必須檢討,驗證曾經說過的話。我想我相信,我比以前更嚮往希望知識,因為過去的我,並不是那麼的用功。但是我更希望的是,成為一個更積極、樂觀、正面的人。我不要勇敢,但是我要有擔當;我不要兼愛,但是我要能夠關懷;我不要智慧,但是我要能夠思考;我不要富裕,但是我要能夠工作。2005,我得到了很多,失去的也不少。總的來說,我還是相信有一些事情可以更好,而且我正要去做呢。
謝謝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