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19 15:30:18Takei瀧

這是很灰暗的東西,希望保持我是好人的形象就不要點。

圖是洛克昂,接下來的東西都是很糟糕的話。
還覺得我是好人包,而且想保持著腦袋裡的TAKEI瀧是好人包的形象的人請看完前言就走開。

好人包的警告圖唷ˇ



來吧正文。

警告頁面也夠長了。


自從小阿姨離婚到現在也一年出了,也就是說這死小鬼來我家已經住了一年多了。

隨著光陰流逝,時空飛梭有如黃河氾濫一般的快速,確實的已經過了一年多。

從一開始的社團成果誌、我超愛的O’CAT筆記本(絕版款)到現在的AA筆記本、數十枝的筆、我鍾愛的筆記本跟收藏品、周邊已經要用到先買起來放的一切一切東西。

給老媽的生日卡片、給老媽的便條紙、別人送我的筆記本或者小東西。
MIO送我的總悟轉蛋裝飾等等

到最近的三阿姨的金戒指、表哥的女朋友送他的禮物跟愛的交換日記還有我夾在存款簿裡面準備要存的兩千塊以及隨意放置的零錢、老媽房間的我房間外的餐桌上的書桌上客廳桌上的一切不屬於他的東西、還有他同學的筆等等

在別人來說可能會認為這種小東西你介意什麼。
對不起我就是很介意。
我會花錢去買來的東西代表我不是有點想要,而是很想要,不然我不會花錢買回家。更何況對一個錢有70%花在書店的人,你想文具筆記本等等對他重不重要呢?


我不懂一個小孩要這些做什麼。


大方的承認也無訪,我以前不是什麼好東西。
偷車子偷錢甚至跑到外面商店偷東西,只因為跟朋友打賭有沒有膽量這種蠢事我都作過。可是我起碼知道自己是在幹什麼。

抓到他偷了東西的當下他總是否認,等到證據昭然若揭他才點頭承認,連一句對不起都不敢說。
應該說他也不曾跟我說過對不起,說老實的他跟我說對不起我也完全不想原諒他了。尤其再經過無數次的相信原諒相信原諒之後。

老哥再某個深夜的時候曾經問過我,我當初怎麼改掉壞習慣的。

我:就某天突然不想被打了所以就改掉了啊。

問題是他現在連處罰他的人都沒有。


沒錯,一個都沒有。

他會怕我,因為我不去掩飾東西。如果我媽不反對的話現在我就想告訴小阿姨他女兒在我們家做的所有壞事,以及來歷不明的東西還有他多出的錢財以及一切非他所有的東西。

然後在旁邊冷眼看他被打被罵,這樣我的心理會很快樂。

理智一直在說說這種話真是造口德的我現在內心一直在詛咒他明天就在路上被車子撞死,最好還是砂石車,一次撞沒死還要用力來回的輾來輾去直到讓他死的血肉糢糊為止。


算了還是不要為止,輾到認不出來是誰然後當作失蹤人口就這樣掰掰好了。


不想因為這種外人而打壞自家人感情,而且小阿姨以前對我很好。
所以我一直忍耐著不說不做,不然我是毫不猶豫會過去賞巴掌的人。

如果法律沒有規定的話我真的會這麼做,可是我要考慮未來,我已經是連民法都要自己負責的年紀了。

悲情的好人包形象,哈哈哈-去死吧好人形象,
我很大方,可是我根本不想對一個不值得我付出的人付出這些。

他不值得,所以我絕對不會對他產生一點憐憫。
更不用提為了這種東西而讓家裡的感覺還一年前完全不同。

他爸想要他的話就快點帶走他吧,小阿姨也是,我無法容忍你女兒,我可以為了你女兒而不認你這個小阿姨,所以要走就快點走,請你努力的賺錢趕快去買房子然後搬離開我們家,還我一個可以安心自由自在待著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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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學校書局特價所以買的三本筆記本,我一本都沒用到就被他偷光了,我現在好想毆打他,真的很想毆打他,我想打他巴掌在毆打他的肚子,然後讓他哭著跪在地上在踩他的背要他爬,趁他爬的時候在踹他屁股或者踩他的腳踝之類的來虐待他
老媽老是說要把他當作自己家的小孩來敎可是老媽完全不修理他,我的東西就要這樣一直一直被他偷拿,超不爽的,如果法律沒有規定殺人犯法的話我現在就想把他從五樓丟下去然後在把他的衣服書包垃圾全部都丟下去,沒死也要壓死他


這是跟克也抱怨的內容。

克也對不起,讓你看到這種莫名其妙的東西了。

可是現在MSN我想敲的人只有你,連我自己都覺得很悲哀。(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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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ei瀧 2008-10-25 20:56:24

我私刑了!!!

呼阿阿啊啊啊哈哈哈哈哈哈哈阿

私刑的過程是快樂的ˇ

MIN 2008-10-24 20:19:51

不過如果他媽對你很好
那你就更該跟他媽講
不然他學不到教訓會越來越爛
沒人想自己的小孩便這樣吧?

你也跟你媽講啊~
該打還是要打
不然把他寵壞
別人看到還會說你們沒教好

MIN 2008-10-22 16:39:50

報警啊~

公訴罪耶~

被抓還有免費的飯吃無料的宿舍,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