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13 18:28:15Joanna

【地下街賣報紙的張愛寶】

去年底,TVBS曾經報導一名阿婆在地下街賣報紙,由於阿婆非常瘦小,一隻眼睛看不到,卻依然每天坐公車來賣報紙;最近,阿婆接到法院的執行命令,說她因為擺攤被取締,欠繳高達31萬元的罰單,阿婆很心急的說她願意繳,但是不是可以算少一點,也讓她慢慢分期慢慢付。


接到法院執行書的通知,阿婆打開一看,竟然是累計31萬多元的罰單。張愛寶:「1天一張、3天一張、5天一張,我不在警察都開一張罰單。」

操著這一口濃厚寧波口音,加上瘦小的身材,也許觀眾對她有點印象。張愛寶(資料畫面):「來喲來喲,來買報紙喲,阿彌佗佛,阿婆賣完要回家。」

去年底,TVBS曾報導,已經80歲的張阿婆,雖然只剩一眼的視力,卻天天獨自搭公車來到地下街,靠著「叫賣報紙」努力生活;但最近,阿婆卻突然收到執行令命說,她在青年公園賣報時期,因為違反交通道路條例,至少累積了177張罰單沒繳。

舉94年為例,平均每個月被開3、4張,最多也有7張,每張原本1200,但逾期就變2400元,由於阿婆賣報一份賺2元,一天賣200份也只有400元,31萬罰單的意思就是,阿婆得不吃不喝天天賣報784天,整整2年1個月才能付清。

張愛寶:「我一個人孤苦伶仃,要請幫忙給我申請盡量減輕,讓我慢慢付,我不會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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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會變了,警察怎麼也變得這麼沒愛心了,看完這篇報導,我淚都快流下來了,這社會遺棄老人的人愈來愈多,不孝男、不孝女也日益漸增,看民視娘家會看到腦中風,會害怕以後我的小孩不要我,會害怕以後我的媳婦兒子丟下我,這個社會變了,怎麼會這樣子???

張愛寶靠賣報紙一份只賺取二元,一天了不起只賺四百元,但一張罰單一千二百元就要阿婆賣三天報紙,而且不吃不喝才能繳得起一張罰單,這麼可憐的生活,她老人家是怎麼熬得過呢?

我們應該知福、惜福了,因為我們有一個好的環境可以生活,我們有一份穩定中的生活,有固定的收入,繳得起基本的開銷,不必去賣報紙,也不必被警察開罰單,我們要謝謝的人太多太多了,最該感謝的就是我們的父母,我們的家人,我們身邊的朋友,謝謝你們~~

今天收到Baby寄來的mail,有幾段話非常值得分享:

如果相遇,你會感到相知,那麼,有一種習慣─叫做陪伴。
如果陪伴,你會感到珍惜,那麼,有一種甜蜜─叫做存在。
如果存在,你會感到壓力,那麼,有一種善良─叫做離開。
如果離開,你會感到輕鬆,那麼,有一種勇敢─叫做放棄。

忙的時候,想要休息; 渡假的時候,想到未來。
窮的時候,渴望富有;生活安逸了,怕幸福不能長久。
決定的時候,擔心結果不如預期;
看明白了,後悔當初沒有下定決心
不屬於自己的,常常心存慾望;
握在手裡了,又懷念未擁有前的輕鬆
「生命若不是現在,那是何時?」
「能隨心所欲的去過生活,這才是人生!」

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