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16 11:08:57TaiwanBright

出口型台商 續享免稅有撇步

因應新版外商投資目錄,12月前申請增資,可取得進口設備免稅額度。

【記者陳慧敏/台北報導】
大陸新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即將在12月1日實施,新版目錄將「產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外資企業」從鼓勵類剔除。

全額出口的台資加工貿易企業,可趕在12月1日以前,申請增資,取得進口設備機械免稅額度,提早布局未來的產能擴張計畫。

中共發改委和中共商務部近期公布2007年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針對加工貿易企業,將原本在鼓勵類名單的「產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許類外商投資項目」,從鼓勵類剔除。中共發改委負責人解讀,由於大陸外匯儲備快速增加,新目錄不再單純鼓勵出口的導向政策。這新目錄將在12月1日實施。

昆山漢邦企管顧問公司總經理李仁祥說,許多台資企業做全額出口,依照這目錄來享受鼓勵類稅務優惠,也就是享有進口生產機器設備,免除關稅(約10%)和進口環節增值稅(17%)優惠,購買大陸國產機器設備可抵扣進項稅額,以及投資的40%可抵企所稅。

李仁祥建議,台資全額出口型企業若有未來擴張產能的計畫,必須要提早在12月1日申請增資案,取得購買機器設備的免稅額度,享受鼓勵類的免稅優惠。

實際上,已有多家台資企業原本想趕在大陸實施企所稅二合一之前,把企業盈餘匯出大陸。看到新目錄出爐,急踩煞車,轉而申請增資,來取得購買機器設備的免稅優惠額度。

值得注意的是,大陸明年企所稅兩稅合一後,規定中西部地區投資的鼓勵類項目可以享受15%企所稅優惠。如果有全額出口的台資企業原本盤算要轉移到大陸中西部,明年起投資可能也無法取得此優惠。

如果地方政府加緊行政動作,在12月新目錄生效前,讓全額出口型台資企業在當地成立公司,才能趕得及享受機器設備免稅優惠。

李仁祥提醒,鼓勵類企業申請機器設備進口免稅額度,不是以申請增資的註冊資本額度去申請,可以新增投資總額去申請機器設備免稅額度。

申請鼓勵類項目確認書時,若是進口國外的機器設備,海關認同商務部發出的確認書,購買國產機器設備,國稅部門認可中共發改委發出的確認書。


【2007-11-14/經濟日報/A6版/兩岸財務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