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0 18:10:43司佳

國內首件同性婚姻登記遭拒 高等行政法院聲請釋憲 【16:17】

國內首件同性婚姻登記遭拒 高等行政法院聲請釋憲 【16:17】

〔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國內首件申請同性結婚登記遭拒、行政訴願失敗,轉而提起行政訴訟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決定聲請釋憲。向中山戶政事務所提告的陳敬學受訪表示,這是很棒的決議,非常樂見,也盼望台灣早日成為亞洲第一個透過司法判決,還給同志伴侶依法可以進行結婚登記的人權國家!

 陳敬學與高治瑋昨舉行感恩茶會,陳敬學強調:「真愛不分性別,如果我們能致力消解歧視性差別對待,那麼明天就不會是世界末日,而是幸福重生、彼此尊重的開始!也唯有愛,才能夠減少過去因為社會上的歧視,對同志伴侶所造成的傷害。」而此案也成為法新社、 歐新社、德國獨立媒體、GAYSTARnews等國外媒體關注台灣同志人權的指標。

 陳、高於2006年9月間公開宴客結婚,2011年赴中山戶政事務所登記遭拒,去年底提起訴願遭駁回,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兩人是繼作家許佑生與美籍男子葛瑞後,國內第二對公開結婚的夫夫伴侶。六年來,過著幾乎與一般夫妻無異的生活,阿瑋進入敬學家,一同孝敬「公婆」和逾百歲阿嬤,並在敬學親族的告別式中,穿黑衣帶孝,兩人並已預購好納骨塔,未來骨灰將葬在一起,惟彼此突破婚姻「忠貞」概念,合議允許對方能自由擁有其他性伴侶。

 陳敬學說,女性都當上了總統,全世界正面臨改變的時刻,對於未來的釋憲和判決結果,抱持著信心和希望,也感謝每一位關心同志伴侶權益的朋友。

 繼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完成「同性婚姻、伴侶制度、收養及多人家屬制度」民法修正草案,預定明年9月送進立法院審議後,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於18日在立院提案修改民法親屬篇九七二、九七三、九八○條修正案,由現行婚姻登記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決定,改為由「雙方」當事人自行決定。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已排訂26日召開「同性婚姻合法化及伴侶權益法制化」公聽會。

 這是2006年民進黨立委蕭美琴提案推動「同性婚姻法」,遭當時的國民黨籍立委封殺後,再一次於國會進行闖關的行動。而在司法闖關上,祁家威1986年向立法院請願同志婚姻權失敗,於2000年赴台北法院公證處請求幫他和同志伴侶公證結婚遭拒後向法院聲明異議,一路從台北地方法院打到高等法院,最後申請釋憲,卻被大法官以不符聲請要件為由而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