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04 22:54:34司佳

黎明痛斬4年情 沒有結婚那有離婚?

黎明(右)與樂基兒出席電影節活動,手牽手走紅地毯,恩愛情景已不復見。(香港成報提供)

黎明痛斬4年婚 樂基兒玩完 傳收3豪宅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4/today-show1.htm
記者溫智平/綜合報導

「由於雙方在生活理念上產生了嚴重的分歧」,港星黎明與樂基兒昨天宣布「分手」,正式結束4年的短命婚。

經紀公司代宣分手聲明

黎明與樂基兒所屬的「百仕活」公司昨午對外發出聲明,聲明指出:「百仕活娛樂事業有限公司代表旗下樂基兒小姐和黎明先生向外界宣布,雖然他們一起曾度過了很多美麗的時光和仍然關懷對方,但由於雙方在生活理念上產生了嚴重的分歧,故此在經過慎重考慮後,雙方決定正式分手,希望外界能夠在這段困難時間給他們二人一些私人空間,讓他們能夠儘快適應新的生活並可以繼續專心投入工作。」

兩人自始至終未認結婚

據傳,壓垮婚姻的最後一根稻草是,台港媒體報導,樂基兒近日來在峇里島勾紐西蘭新歡狂歡作樂,終令綠雲罩頂的黎明忍無可忍宣布分手。

黎明與樂基兒於2008年被踢爆在美國秘密註冊結婚,但自始至終兩人均未親口承認結婚一事,即使在昨天的聲明上也只是宣告「分手」,沒提「離婚」二字。

傳黎明給3棟舊金山豪宅

一樣離婚兩樣情,黎明低調避世,雖然外傳他身在北京療情傷,但遭其經紀人陳善之否認,只透露他不在香港。而樂基兒近兩、三星期一直在峇里島與友人玩樂,更被上傳「露底床照」。即便是昨天離婚這樣重要的日子,樂基兒還繼續上傳拖著疑似新歡的狗狗漫步沙灘,以及與女性朋友嘴對嘴親熱的照片,她笑容滿面,心情似未受到影嚮。

外傳,黎明將3棟位於舊金山的豪宅給樂基兒,價值約4.16億元新台幣做為贍養費,不過未獲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