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8 16:06:27司佳

性向困擾處處碰壁 應徵洗屍也被拒/人格違常 非精神疾病

劉俊廷撐傘、戴口罩與假髮,選在凌晨時持刀威脅弱小的身障人士,不給錢就砍人,犯案後返回出租套房前,還先把假髮脫掉。(記者吳柏軒翻攝)

性向困擾處處碰壁 應徵洗屍也被拒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sep/8/today-so1-2.htm
記者吳柏軒/專訪

「我去看過精神科醫生,醫生卻說我沒瘋,我只是要證明我真的瘋了!」

劉嫌坦言在國小時就發現自己跟別人「不一樣」,喜歡女性化的東西,愛美怕曬黑,因此遭到霸凌,被脫褲、毆打。

他說,升上高職依舊不被同儕接受,即使學校換了十幾間最後仍肄業,出社會求職也同樣因性向問題,不曾順利過,「我連葬儀社洗屍體的工作都應徵,沒想到就連他們也不要我。」

劉嫌的女性癖好,也讓他生活無法正常,因害怕皮膚遭到曬黑長斑,甚至連白天都不敢出門,僅挑凌晨時分外出,一天一餐都是買便利商店的食物,整個人白皙纖細,看似營養不良。

除了求學與成長背景,劉嫌說在家中也得不到溫暖,父親癌症過世後,母親就不再理會他,姊姊也不願施予照顧;劉嫌轉而向社會求助,但卻聲稱:「志工、醫生都不肯幫忙,我是個被遺棄的小孩!」

三餐也成問題

劉嫌無業又為了房租、三餐煩惱,最後無奈下,只能假扮女性到酒店上班,或上網找男網友援交度日:「只是生意很差,還是有一餐沒一餐的!」
從被害人轉變成加害人,出現暴力幻想,一旦控制不好,可能去殺害他人,行為比邊緣性、反社會人格更嚴重。

獄裡被欺負,我會用大拇指戳瞎他的眼睛」、「我人生只剩下10年了,如果還要這樣被欺負,那不是太可憐了嗎?」
 
人格違常 非精神疾病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sep/8/today-so1-3.htm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針對劉姓嫌犯要證明他瘋了的說詞,精神科醫師認為,劉嫌的行為是典型的「人格違常」,並非精神疾病,出現衝動性和變態性人格後,藉由欺負別人得到快感,開始計畫行兇和文字記錄,應受矯正治療,服刑或做深度的心理治療。

台中維新精神專科醫院院長許景琦說,劉嫌從小被欺負,社會無法接受他,讓他自尊心受創,產生反社會人格,造成人格違背常理。有些性別認同出現問題的人,比如男性想變女生,可能出現女生行為,也可能自殘,像本案轉變成殘害別人,令人遺憾。

台中榮總精神科醫師林育臣則指出,劉嫌從被害人轉變成加害人,出現暴力幻想,一旦控制不好,可能去殺害他人,行為比邊緣性、反社會人格更嚴重。
 

Justy 2012-09-09 11:30:35

唉其實他也很可憐
一開始沒處理好他的情緒
最後變成社會棘手的問題

版主回應
我也覺得他很可憐

從來沒有人平等的對待過他
他受盡岐視、欺負、和壓迫
從來沒有人幫助過他
是整個社會對不起他

是整個社會製造出來的仇恨
2012-09-09 2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