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8 23:35:43司佳

愛有離開的權利

 

(圖/棉花糖)

愛有離開的權利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14/today-gender4.htm
文/關懷寧

「如果你是真的愛她,那就有讓她離開你的權利。」電影台不斷重播的韓片《我的野蠻女友》,竟出現一句如此淬鍊晶瑩的對白偈語。我本來分心一邊聆聽日本紅白歌唱大賽、一邊跳躍著看牽牛與她的故事,卻突然,正襟危坐了起來。

是啊,當愛如潮水逐漸退去,你有容忍與放手的氣度嗎?你可以想像著她不窩你懷裏、清晨醒來不再對你微笑,甚至刪除你的號碼帳號就此沒了音訊,獨自生活在同一座城市毫無交集了嗎?(更悲傷的是,你仍把自己大部分的愛遺留在她那呢!)

仔細想想,我們最擅長的竟是追求幸福並揮霍地享受,卻學不會面對失去的釋然和勇氣!

曾經,我和好友ㄓ同為南部K中的17歲少年。ㄓ和他的戀人交往週年,感情極好。因為不同校,他們把握放學後的補習時光,在擁擠嘈雜的大教室,特意安排的座位緊鄰著,他們關愛彼此的眼神圈成一個世界,甜膩無比。

偶爾起爭執,ㄓ便找我訴苦,大部分是些當時因青澀不長智而衍生的雞毛蒜皮,但也夠他煩惱一整天了。我並非稱職的軍師,只是習慣傾聽、出餿主意,真遇到分手的課題也是推著手無寸鐵的他上戰場。

我原以為他們會攜手到大學聯考結束,算是替高中時代作個完美告別,卻沒想到女方搶先一步喊離開。她那態勢就彷彿精心策劃一段遠行,老早打包好行囊,只差一個時機就可以起飛。萬事具備,只欠ㄓ一個點頭、一句首肯,一切兩人之間種種便可灰飛煙滅。

如意料中,單純又重感情的ㄓ徹底崩潰。他沒有辦法品嘗分手的滋味,他苦苦哀求擁抱和親吻,再一次,再一次也好。無論如何他拋棄不下,甚至,得知對方在寒假準備出國散心(還真是一段預定的旅行啊),埋伏機場大廳上演驚喜的臨別戲碼。後續雖又苟延殘喘了幾個月,但女方的堅決,還是讓感情的氣數用盡。

某個炎熱的夏日午後,我突然接到女方的電話。她哽咽描述ㄓ強拉著她在他租賃的套房裏,ㄓ失控痛哭、頭撞牆壁云云。我趕赴現場,女方如驚懾小白兔蜷在角落,ㄓ則憔悴失神癱坐床上。後來,女方由她的手帕交護送接走,我待在ㄓ日常生活、讀書、作夢的房間陪他。其實,這不也是他們年輕身軀曾經嗔笑歡愛的場域嗎?再留下來簡直觸景傷情,我押著ㄓ下樓,在一家關東煮攤前吃了點蘿蔔、黑輪,待他恢復元氣,才開口交談。

ㄓ躊躇了半餉,我依稀記得他吐出幾句,「如果我真那麼愛她,我就必須心甘情願讓她離開嗎?」

啊,這故事在我心底存放了10年,沒想到關鍵字竟藏在2001年的電影裏。
 

 

Justy 2012-07-19 11:26:26

真的很難
不過真的得學@@

版主回應
哈哈跟妳開個玩笑
學分手?還是學被分手?
都不必啦!
2012-07-20 00:45:29
飛揚 2012-07-19 09:18:51

愛情是很難修習的學分,偏偏課堂沒教。
我只知道當一人鐵了心要離開,
再多的過去,也擋不住。
只是被留下的人,
要瀟灑放手,談何容易,
是放了全心下去。
但不收手又如何?
只能強逼自己放手。
讓時間來療傷。
過後回頭來看,其實真的已經過去。

版主回應
如果學校教、能有效嗎?

妳說得對啦!一方要分手,另一方終究是拉不住的,頂多是拖時間而已。
不過主動要分手的一方,最應該學習分手的藝術,絕對不可以在言語上傷害對方或刺激對方、、、、
2012-07-20 00:3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