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可避免的死亡與資產
雖然人說擁錢而死是可恥的,要敗光家產上天堂。可是一毛不剩,也會讓收拾殘局的人傷透腦勁的。
連二個新聞都是親人去世無錢下葬,由新竹的大白菜爺爺到這個90老母辭世。我的爸爸也要八十了,說不淮哪天就會這麼離開,到時怎麼辦?我們家一直都是月光光族,存款趨近於零。我可不想那麼慘,還得開口要人捐助。目標十八萬,至少要存個十八萬。我知道爸媽都沒有存款了,也知道勞保也沒有了。他們唯一的保險是跟我的全民健保。
我知道媽媽有大約六十萬的銀行債務,爸爸的不明,他太防家人了,有多少財產跟債務都不明朗。不過依他房裡找到的單據來看,他被騙走的錢太多了,算一算他應該是沒什麼錢才是,只是債務就難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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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起前幾天阿華問我的事。阿華的婆婆最近去世了,大伯沒多久就寄來拋棄繼承的存證信函給阿華的老公,阿華四處問人,大家都不太懂,透過秀姐姐我才得知了此事。好在我讀海專時踫了不少法律的東東,還知道一點,雖然我不知道現行法律跟我當年學時差多少。
首先我阻止阿華像其它同事建議她的,去辦理拋棄繼承。理由是婆婆已確定負債大於資產的情況下,直系全數拋棄繼承時,繼承權會落到下一代,也就是孫子輩,亦即阿華的子女也會產生繼承權。為了永絕後患,我是建議阿華在三天內快去幫她老公辦理限定繼承。這樣子可以免去繼承權落在孫子輩的情況發生,也就無須辦理多筆拋棄繼承。
我想如果我家有繼承發生的話,最好也用限定繼承,這樣子就不會影響到我僅存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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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剛買房子時,貸款下來當天,弟弟載我回家的路上……
「我現在如果死的話,最值錢耶!你看因為買房子,我多了二百六十萬的保險。我要是死了,我的房子會是我兒子的,人身保險也是我兒子的,大約二百萬。這二百六十萬是你的。」我看著貸款及保險文件同弟弟說著。
「有什麼用,你兒子的就是那家人的呀!妳還是活久一點實在。」弟弟不以為意的說著。
『如果我到他二十歲的話,他就可以全額繼承了。民法上二十歲就不需要限制行為能力了,可以全權。』我想著。
「所以我得活久一點囉!」我笑著跟弟弟說。
「對呀!不然妳老把錢給別人。」弟弟望了我一眼,似笑非笑的。
「如果一個人死了,有很多人可以過得幸福……」「笨死了,想什麼別人,要一起幸福,如果不行,至少要自己幸福,我是這麼覺得,不要那麼想,那麼笨。」弟弟打斷了我。
「我是說如果啊!反正我做這行,應該病死的成份較大吧!我聽說有些退休的人得癌症了,可能是我們這行的職業病哩!還好我有保二份終生癌症險。有一份受益人是你,我死話,你一定要記得去申請哦!」
「誰先死還很難說!」弟弟瞄了我一眼。
「一定要把我火化,你知道我討厭被蟲子吃的。」
「好啦!」
「以前他都不淮我火化,硬是要我入土為安,哪安得起來,一想到被蟲子鑽來啃去的。真氣人哩!連我的葬禮我都不能決定。」
「過了啦!還想什麼,要想想一會吃什麼好,都中午了。」
「哦!」我想著,我的確不想再跟那的人有什麼瓜葛了,可是我還是有想要付出的人呀!那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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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我有多少時間可以存到十八萬,也不知道在付生活費及貸款之餘,我能擠出多少錢來存。也許難了點,但多少存一點吧!一千也好,三千也可以,有總比沒有的好。
參考資料
四代六女全單親 母喪葬費無著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206/8/2lyz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