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26 20:23:40queen

  一個認識很久的男性網友,他建議我找個男朋友,不要一個人孤單。

  我回答得很一貫:「爛男人太多了,我不想。」那個時候的我,根本沒有多想什麼。

  接著他開始跟我說什麼磁場、改變之類的事。哦~真對不起我拒絕改變,因為我就是我。我不要改變成某個人要的樣子,我要當我想當的人,做我想做的樣子。當然我的網友後來有點不悅,也就沒再跟我多說什麼,因為我阻止他再說下去。

  我還不想找個伴,如果我要找個伴,那一定不可以是因為孤單寂寞。

  「老來伴」他是這麼說的,可是什麼是老來伴呢?

沒有關懷與尊重,無法體諒的二個人怎麼老來伴?

  我回想著,我的母親與父親那不幸的婚姻。

  「寧缺勿濫」我想我是這麼回答他的。

  是呀!要把自己困在一段婚姻裡,就算自己感覺不幸福,但是以世俗的眼光來說,有婚姻的人較幸福(像我老媽說的才有人可以照顧,可以依靠)。

   可以卸下防備相依偎,放鬆的做自己和一個人共享,我相信那是幸福的。

  以前住在台北縣土城市時,當時才專科的我半工半讀,爸爸信一貫道離開了家,我媽媽忍受不了爸爸,在我國二時離開了家。我弟弟也受不了爸爸,而且他想跟朋友們一起,也離開了家。那個家3x坪,只有我一個人獨來獨往。住的地方有個黃昏市場,偶爾我會走去市場買點東西回家煮或買現成的來吃。

  就有那麼一天,我跟個小攤販買東西。那個老闆娘看起來微胖,臉上沒有笑容,身邊有個孩子。在等東西時……

  老闆娘跟我說:「我好想離婚,可是離婚後,我怎麼辦?」

  我望著這小小的攤位:「可以擺攤呀!」

  「這攤位是我婆婆的,我一會回家還得做家事,幫孩子洗澡。我在那個家裡很累,我沒想過結婚會這麼累。老公除了晚上回家跟我睡以外,他都不會幫。婆婆罵我,要我做東,做西,他也不說什麼。」我望著眼前這個女人,約三十歲吧!但她似乎更老,因為她的心疲瘰了、老了。

  「如果他們家沒虐待妳,妳老公又沒有偷吃,也沒有重大疾病或犯罪的話,那妳只能夠用協議離婚耶!」還好,當年上海專時,上民法課我有用心學婚姻篇。

  「可是……都沒有,但是我好累,一點也感覺不到幸福。」我望著她眼底的淚,心裡想起了我的母親。總是在埋怨,總是在忍耐,總是自以為委屈。然而誰也改變不了,只有她自己可以。

  我拿著買來的東西,付錢時摸到老闆娘微粗的手。心有點酸酸地,人們總以為自己無力改變,無法選擇,任由環境及所謂的命運去擺弄。唉~我能說什麼呢?我打開鐵門,滿屋子的寂寞飛撲過來,打開電視讓吵雜聲可以驅離點寂寞。只是那改變不了這個家的空洞感,永遠也填不滿某種在心的寂寞。

  小時候我望著桌上的飯菜,一起吃的人越來越少,那時的我相信只要等待,大家就會回來。然後我什麼也沒有做,什麼也不去改變。大家沒有回來,這個家分崩離析了。同一個屋簷下,不同的心,不同的生活,我們還算一家人嗎?

  我沒有像電視劇裡努力挽回家庭的主角般,盡力去改變家的感覺。我只是任由大家「做自己,過自己的」,我什麼也不做,只是看著,最後我只剩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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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好難找。為什麼大家都拿一個框,想把我框進去?為什麼我們不是對等的?

  『我覺得要一起開個帳戶,按薪資比例存進去,當成家用。多賺的就個人的呀!』當年我是這麼跟他說的,但是在一起後……我總是得由二萬多塊的薪水裡拿出一萬八以上給家用,而他也差不多,但是他賺得是我的二倍。我覺得好累,比一個人時能用的錢還少。我的薪水拿出來用的高達90%,而他大約是50%。這樣子久了,會有種很不平的感覺。

  『以後呀!我們一起分擔家事!因為我不喜歡做家事,你也不愛嘛!所以我們分著做吧!因為家事總得有人做啊!』等在一起後,他跟我說了句『君子遠刨廚』『我媽說不可以幫妳做家事』。那你去娶你媽好了,都讓你媽幫你做好好,而我也回去我家當我的大小姐算了,還在一起做什麼?

  為什麼我們不能共同分擔家務及家用支出?為什麼我可以忍受你的習慣,而你卻想改變我的習慣?

  這就是伴嗎?還得一起老?

  『妳可以讓我以後娶小老婆嗎?』『妳覺得三人行如何啊?』如果一切我都接受也退讓了,怎麼你還想得寸進尺?

  當你找我溝通時,我如果多說什麼只會換來一句『妳怎麼那麼難溝通?』。誰說溝通就是逼人就範?如果我說什麼都跟沒說一樣,為什麼我還要聽你的?如果我可以尊重你,讓你做你自己,做你想做的。拜託,也讓我做我自己,尊重我。

  曾經我放棄我的原生家庭,透過婚姻取得一個新家庭,不,是走入另一個家庭。最後我逃離了婚姻,開啟一個人的生活,而我,不後悔。也許……在很早以前我就習慣了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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