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6 12:36:45蔡本文

澎湖縣住宅修繕七十歲以上、獨居及失能長者優先辦理



澎湖縣中低收入老人住宅修繕開始申請了



澎湖縣政府為協助中低收入老人修繕住屋,特辦理中低收入老人住宅修繕補助。
縣府社會處表示,住屋如年久失修,影響老人住宅安全,為讓老人住的安心、住的安全,對象為本縣冊列65歲以上之低收入或中低收入之老人,其項目如下:1、屋頂防水、排水或室內給、排水設施設備。2、臥室、廚房或衛浴等安全設施設備。3、其他住宅安全相關設施。4、無障礙設施設備。補助標準如下:1、七十歲以上、獨居及失能長者優先辦理。2、每戶三年內最高補助不得逾新臺幣十萬元。3、已接受政府居家無障礙設施設備補助者,就該接受補助項目使用年限內,不得重複申請。4、三年內未接受本項補助者。(本補助經縣府審核符合規定後再進行修繕,未獲核准前即進行修繕者不予補助)
中低收入老人修繕住宅補助,其辦理時間即日起至4月3日止,如符合申請之長者,請至各村里辦公處或鄉市公所洽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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