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8 09:31:33蔡本文

工務局特別成立「道路挖掘復舊品質抽驗小組」與「扯後腿單位」

【千秋報】台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實施9個月來,市府工務局對申挖道路復舊「未路平」管線單位,共開出45張罰單,同樣是市府團隊的水利局、警察局,竟然亦是被開罰的對象,這種未能以身作則「守法」的作為,市議員陳文科17日指責這些局科室,簡直就是推動市政新政策的「扯後腿單位」。

陳文科議員指出,台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是於去年1220日上路後,工務局特別成立「道路挖掘復舊品質抽驗小組」,以抽籤方式抽驗管線單位申挖道路的復舊案件,今年以來共抽驗近百件,結果發現其中45件抽驗點之修復平整度與相關規定不符,因此,對申挖的管線單位通通開單,每件罰款新台幣3萬元,受罰單位分別為:台電7件、自來水公司11件、電信6件、台灣固網、雙子星有限電視各1件,欣南、大台南天然氣共3件,水利局6件、警察局2件,營建署下水道工程處8件。

陳文科議員表示,市府為確保挖掘道路復舊後的「路平」品質,還特別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參與,嚴格執行抽驗的決心,對經常需挖掘道路的管線單位來說,應該會有警惕才是,遺憾的是,市府團隊的水利局與警察局,卻成為「路不平製造者」而且均是「累犯」,更誇張的是,水利局為了地下排水箱涵施作工程竟然被開了6張紅單,應繳交罰款18千元,罰款的錢是公帑買單?

陳文科議員說,水利局施作地下排水箱涵工程被開罰的地點,分別在夏林路、新都路、大興路、南寧街及南門路外等地,另外,該局為改善仁和路一帶的積水問題,投入3千多萬經費,在東區挖掘仁和路施作箱涵工程時,因係採分段、分期施工,因此,路面挖挖補補好幾次,動輒還封路,所幸沒有被開罰單,但卻招惹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