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7 11:29:58蔡本文

土污法第8、9條法規修訂說明會 歡迎業者報名參加


【千秋報】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訂於本(10)28日假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區1樓演藝廳(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22號)舉辦「臺南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八條及第九條法規宣導說明會」,說明土污法第89條及相關子法最新修訂的規定與執行方式。環保局長張皇珍歡迎臺南市指定公告事業中高污染潛勢及申報使用含氯有機物業者報名參加。

環保局      說,這場說明會除了說明法規修正內容,並將針對臺南市已遭受污染場址,以案例解說遭污染原因及預防之道,期使業者熟知相關法令規定及執行方式,定期自我檢視,降低污染發生機率。有意參加者請於本月23日前電話報名,報名電話(062686751分機333洽承辦工程師莊佩穎。每場座位僅200人,依報名優先順序,額滿為止。

環保局表示,臺南市現有51處共87筆地號的土壤、地下水遭到污染,列為污染場址,包括農地、工廠、加油站、非法棄置區域,工廠就佔了13處,其中使用含氯有機物的事業就占4家之多。臺南市列管使用含氯有機物的事業家數逐年上升,已成為高潛勢污染事業。造成污染原因,不外乎業者疏於管理及不諳法令規定。

環保局強調,今年初桃園縣出現首例因事業污染造成週邊「房地貶值」,環保署因而裁決業者須賠償週邊房價損失的公害賠償案件,希望業者引以為鑑,做好污染防治措施,以免發生公害,損人不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