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6 18:59:00蔡本文

營建空污費率修正 新增疏濬工程類別

【千秋報】環保署落實污染者付費及公平原則,上月5日公告修正「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並將「疏濬工程」類納入收費之列。臺南市政府環保局長張皇珍說,這項修正案明年11日生效,營建開發等相關業者應依新規定申報空污費。

環保局表示,此次修正重點包括,區域開發工程面積門檻由5公頃修正為1公頃,新增「疏濬工程」類適用的收費費率,明列工程停工期間扣除空污費的規定。疏濬工程空污費率計算方式由現行的工程合約經費,改為運離工區之土石體積(鬆方)。營建工程因故停工、復工,應於事前向臺南市政府環保局報備,且於停工期間做好相關污染防制措施,停工期間的空污費才可扣除。

環保局指出,業者若對修正內容有疑問,可打環保局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諮詢專線(06)6572916232(06)2686751220,有專人提供最詳盡的說明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