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08 22:05:23蔡本文
公司停業期間如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明細有變動,仍應依法申報
千秋新聞【記者蔡本文/台南報導】南區國稅局表示,公司應設置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用以記錄可分配予股東之所得稅額,並保持足以正確計算該帳戶金額之憑證及紀錄,以免於國稅局查核時,因該帳戶當期有應計入或應減除金額,致期初、期末餘額資料不相等,而遭國稅局依法裁處罰鍰。
該局說明,轄內某公司雖在
該局提醒,公司處於停業狀態期間,如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明細資料有變動,仍應依規定申報,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