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18 21:50:40蔡本文

家中有愛,要抱不要暴


記者蔡本文/台南報導】台灣自87年6月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及88年6月全面實行民事保護令制度以來,經由政府及民間團體的大力宣導,家庭暴力、兒童虐待防治議題日益受重視,通報量也逐年增加。
根據內政部家庭暴力防治委員會97年公布家庭暴力通報案件共計79,874件,較96年增加10%,呈逐年增加趨勢,其中兒少遭受暴力案件增幅更達20%;此外,2009年1月的家暴案件數,比去年同月多出8.9%。家庭暴力關係中又以婚姻、離婚或同居關係暴力佔58.3%最多。由於受暴婦女、兒少及老人常因受傷或疾病就醫,醫院乃成為第一時間發現這些潛在受害者的主要場所,從通報數據顯示由醫療體系發現及通報量佔約四成左右,奇美醫院97年受理家庭暴力(含兒少保護)案件共297件,在人口特性方面以女性被害者居多(90%),暴力類型則以婚姻暴力67%為最高,施暴方式以肢體傷害為最多(71%)。為了讓這些危機中的個人及家庭能獲得協助,醫療相關人員急需提升敏感度與處理家庭暴力個案的專業能力。
奇美醫院自民國88年開始配合政府政策,由院長擔任召集人,門診、急診醫學部、婦產科、小兒科、精神科、護理及社工各部門專業人員共同組成家庭暴力防治業務小組,以病人為中心,制定標準作業流程。當急診室或門診受理到疑似家庭暴力個案時,提供受暴者安全隱密的就診流程,如獨立的診療空間、單一固定的主責護理人員、相關檢查、採證驗傷、開立診斷證明、情緒安撫與精神心理評估、家庭暴力防治資料及轉介相關專業體系,並協助通報。臨床照護上也會依受暴者危機評估結果進行相關的安全處遇計畫,例如依需求協助報案、請社會局協助安置或留院隔離留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