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07 10:42:51蔡本文
遊說法正式施行民眾務須留意新法實施,以免不慎觸法
【焦點新聞記者蔡本文/台南報導】遊說法正式施行,未來舉凡總統、副總統、各級民意代表、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正、副首長及政務職單位首長均為遊說法規範對象,有意影響政府法令、政策及議案之民眾務須留意新法實施,以免不慎觸法。
遊說法所稱的「遊說」,係指遊說者意圖影響被遊說者或其所屬機關對於法令、政策或議案之形成、制定、通過、變更或廢止,而以口頭或書面方式,直接向被遊說者或其指定之人表達意見之行為。
民政處特別提醒,因「遊說法」是新法,攸關首長和主管、政務人員以及有意遊說者的權益,請各相關人員注意新法實施,以免因不諳新法而觸法。
市府符合遊說法所稱之「被遊說者」有市長、副市長、建設及產業管理處長、新聞及國際關係處長、勞工處長、臺南市衛生局長。
「遊說」的英文是從lobby一字而來,原是指建築物內的長廊或大廳。由於國會議員或行政官員時常在國會大廳或長廊和遊說者見面接觸,後來引申為凡是試圖影響立法或官員的決定或其立法內容的行為,都可稱為遊說。民眾務須留意新法實施,以免不慎觸法。
遊說法所稱的「遊說」,係指遊說者意圖影響被遊說者或其所屬機關對於法令、政策或議案之形成、制定、通過、變更或廢止,而以口頭或書面方式,直接向被遊說者或其指定之人表達意見之行為。
民政處特別提醒,因「遊說法」是新法,攸關首長和主管、政務人員以及有意遊說者的權益,請各相關人員注意新法實施,以免因不諳新法而觸法。
市府符合遊說法所稱之「被遊說者」有市長、副市長、建設及產業管理處長、新聞及國際關係處長、勞工處長、臺南市衛生局長。
「遊說」的英文是從lobby一字而來,原是指建築物內的長廊或大廳。由於國會議員或行政官員時常在國會大廳或長廊和遊說者見面接觸,後來引申為凡是試圖影響立法或官員的決定或其立法內容的行為,都可稱為遊說。民眾務須留意新法實施,以免不慎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