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31 12:06:10蔡本文
96年地價稅自11月1日開徵
(記者蔡本文台南報導)臺南市捐稽徵處表示,96年地價稅自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截止,稅單已全數寄出,民眾如果尚未收到或遺失稅單,請向土地所在地稅捐處申請補發。
稅捐處指出,因地價稅納稅義務人的認定基準日為8月31日,故當日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就是納稅義務人,如果在9月1日以後才辦竣土地移轉登記的土地,今年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仍為原所有權人;另外,地價稅是採土地總歸戶發單課稅,因此土地所有權人在台南市即使有2筆以上的土地,也是只有一張地價稅稅單。
如需補發台南市稅單者,請撥客服專線(06)2119611、總處電話(06)2160216轉154至165、安南分處電話(06)2565148轉211至215洽辦或請就近至總處或安南分處申請補單繳納。
稅捐處指出,因地價稅納稅義務人的認定基準日為8月31日,故當日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就是納稅義務人,如果在9月1日以後才辦竣土地移轉登記的土地,今年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仍為原所有權人;另外,地價稅是採土地總歸戶發單課稅,因此土地所有權人在台南市即使有2筆以上的土地,也是只有一張地價稅稅單。
如需補發台南市稅單者,請撥客服專線(06)2119611、總處電話(06)2160216轉154至165、安南分處電話(06)2565148轉211至215洽辦或請就近至總處或安南分處申請補單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