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31 19:29:08蔡本文

市議員李錦泉監督污水下水道

【記者蔡本文/台南報導】有關台南市議員李錦泉於5月31日市政總質詢指出台南市現污水下水道施工所架設之工程告示牌內施作時程與現地不符;工務局表示,在建工程中之工程告示牌可分為兩種,其一為固定式之大型工程告示牌(3m*1.7m),內容包括該案之名稱、範圍、主辦單位、監造單位、承攬廠商、工程經費、期程等;另一種工地告示牌(1m*1.74m)屬臨時性告示牌,係架設於現場施作地點並隨施作位置移動,以利工區週遭區域民眾瞭解該施工位置之施工屬性及期程。
  關於李錦泉議員表示臨時性之工地告示牌所列之施工時程所列係為該工程整體時程,非該處之施作時程,易造成民眾誤解,市府已要求承包商確實填列該施工位置之施作期程,並持續加強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