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7、現代版的梁山泊與祝英台:馬文才〈●九〉與祝英台〈蔡○文〉
流淚!497、現代版的梁山泊與祝英台:馬文才〈●九〉與祝英台〈蔡○文〉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大笑、大笑─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哈哈!真有其人其事!
「漏屎馬」馬英九文才先生:
「一屍三命」台灣人只欠繳八千元的健保費,就被健保局「鎖卡」,害死『一屍三命』;你拒繳健保費約四百億元,你有被「鎖卡」嗎?此種「不公不義」,莫此為甚。
「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總統、立法委員、鎖卡衛生署、新北市社會局,都應負過失致人於死之刑責,但是這個「流亡詐欺集團」,牠們根本就是土匪強盜之流,怎麼會知道這些天理人情義理?如果牠們知道,也就不會流落異鄉成為「亡國奴」了!因此!我呼籲同胞們:
拒絕再投票支持「中國豬」,和中國ㄚ走狗立法委員,否則你的子孫都會像新北市28歲賴姓女子一樣,悲慘的、悲哀的走完人生。
人生「生老病死」,乃是一種過程,生老死無法勉強,但今醫學發達雖然可以稍微改善,不過這不是今天的重點,今天的重點在於「治病」:
「預防勝於治療」所以全球人類皆有「注射預防疫苗」,這是政府的責任;但是稍一不慎,有病上身,卻因為「貧窮」,無法、不敢、不願家醜外揚,導致死亡,這是政府不能推卸的『嚴重責任』。
2、衛生署人員若依法「鎖卡」,不能苛責;但其應先知會當事人,並通知:「社福單位」查報協助並追蹤,解卡時亦同。
3、立法委員立法時,理應周全,欠繳四百億元者,沒有事!人民只欠繳八千元就『鎖卡』!標準何在?你們會辯駁說:「法人與自然人不同」,那麼就針對「法人」的負責人、執行長、縣市長、、、比照自然人同時開罰,立法不夠周延,害死三命,該當何罪?故當時任立法委員者,理應家庭中死一人,以示愧疚。
4、總統有特赦權,馬欠四百億不還,卻將其『昧著良心債』,分給臺灣人民分擔〈本人不同意,故將每日追討〉,牠馬的政府,花博濫花140億元、與臺灣無關的『踐國百年』兩天,竟然燒掉新台幣2.15億元,你牠馬的王八蛋馬文才,你將會是:「百事不順」、「惡事連連」,今年的天氣反常,並非偶然,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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