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20 15:27:24釋迦法雨

天堂判決書 西元2010年判字第一號

   天堂判決書 西元2010年判字第一號

人間被告:蔣介石 男 中國人 原是:中華民國總統〈死亡時〉、軍事委員長等,

外號:蔣中正、 綽號:臭頭ㄚ,在押〈天牢煉獄中〉

    上述被告在人間時,胡作非為,貪婪成性,專制獨裁,殺人無數,傷天害理,人民稍有異議,非關即殺,荼毒百姓,奴役人民、、、死亡即押在天牢煉獄中,後經判決有期徒刑三百年定讞,正執行中。詳《夢判蔣介石》或《臺灣歷史》全集第1007頁至1093頁。再因該被告再度請求面見天堂判官,當面請求:「要求饒恕其子孫,以免天遣讓其絕子絕孫」。天堂判官未當面決定,幾經思考後,做如下判決:

         主文

依法應予以駁回,給予現世報應,以大快人心,並為惡劣侵略他國者戒,以維天條天律之尊嚴;但思及「上天有好生之德」及「臺灣土地和人民之劫難未除」,故「有條件」將此不罪之德抵消「臺灣土地和人民之劫難」,讓臺灣土地和人民之劫難能災消難滿,臺灣能回復正常獨立建國成功之路〈若被告未侵占犯罪,臺灣早就建國完成〉,避免臺灣再度淪落為牠國殖民地。

          理由

1、被告因心生貪婪,意圖戰後與美共同瓜分臺灣,罪證明確,在人間尚留有在當時蔣宋美齡由美國拍發給被告的電報為證;另外,其在臺灣殘殺臺灣菁英人民十三萬多人〈二二八事件〉泯滅人性至極,其後又貪戀權力名位,長期獨裁軍事戒嚴至其死亡,其罪無可逭,依法應讓其身形皆滅,維觀其在受審期間,俯首認罪,經判官當庭斥責怒罵,其懊悔不已,坦然接受刑罰,並在冥冥之中似乎有「其負某種任務下凡」的意味在,因而僅輕判有期徒刑三百年而已。

2、被告罪大惡極卻拖累臺灣及臺灣人民無辜受害,並迫使臺灣成為被竊佔、名不正、言不順,世界上獨一無二絕無僅有最畸形發展的國家?島嶼?政府?殖民地?、、、什麼都是!又什麼都不是!誰人害的?罪魁禍首蔣介石勾結羅斯福害的。蔣介石理應「絕子絕孫」以還臺灣人民公道。但、、、

3、就算讓蔣介石「絕子絕孫」以還臺灣人民公道了;也警告了那些侵略成性的國家,不敢輕舉妄動了,但臺灣內部人民的罪惡、罪孽、罪愆都還在,例如:不團結自以為是,自私自利重私利,漲價搶年ㄚ節、被中國人污染的無公德心、無信不義、不守法、不衛生、、、等等,最重要的是『沒有自己臺灣的國家觀念』和「認識不清:自己是貨真價實的臺灣人,絕不是中國漢人,因你的漢名是你的祖先在滿清時,被逼迫改為漢姓名的。」〈見前及拙著《臺灣歷史》全集,再懷疑請檢驗你的DNA即可證明。〉、、、以上種種罪業,若能由對蔣介石之後代「以德報怨」及不罪及妻孥之德政換得,為了臺灣及全民之前途著想,我願意換取臺灣及全民之光明前途,你以為如何?

           西元20101020

           天堂判官 釋迦法雨 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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