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31 10:26:19釋迦法雨

教科書看不到的臺灣歷史真相系列〈四十七〉

  中國人在臺灣『燒殺淫掠』系列

       教科書看不到的臺灣歷史真相系列〈四十七〉

        〈說謊成性的無恥中國人〉

一九四二年臺灣志願兵制度開始。※#十月美英宣布放棄在華特權。二十六國簽署聯合國宣言。十一月三日,中國外交部長宋子文在重慶國際宣傳處,答覆記者表示:「中國應收回東北四省,臺灣及琉球、朝鮮必須獨立。」

一九四五年二月十一日『雅爾達條(密)約』美、英、蘇皆有簽署。三月東京大空襲,四月美軍登陸琉球。四月十二日暗中出賣臺灣、出賣自己人格、出賣美國國格、出賣美國美軍利益給中國蔣介石的美國總統羅斯福,上帝怒奪其生命,腦溢血死亡,讓他看不到勝利。五月德國投降。七月二十六日波茨坦宣言【註九】八月六、九日美國在日本廣島、長崎分別投下一顆原子彈。八月十五日、日本無條件投降。美國部隊短暫駐軍在臺灣,九月一日美國海軍第三十八機動部隊船艦到臺灣等候,載送美軍戰俘一千名到馬尼拉。同日:中華民國在重慶宣布成立「臺灣行政長官公署」與「臺灣警備總部」。

九月二日道格拉斯‧麥克阿瑟將軍公布『第一號命令』(General Order o.1)令在臺灣、澎湖群島的日本軍隊高級將領應向蔣介石委員長投降、繳械(※特別注意:是向蔣介石個人;不是向中華民國政府及其軍事武力投降、繳械)。之後、蔣派盧漢軍到北越、派陳儀到臺灣、澎湖,接受日本軍隊的投降和繳械,蔣介石派盧漢到北越,派陳儀到臺灣,接受日軍投降及繳械,十月十六日中國軍第二師一萬二千多人,官吏二百多人,乘坐美國軍艦226號(第一批)抵臺灣基隆港,十月二十五日,在臺北大會堂(今中山堂),高掛四國國旗(美、英、蘇、中)及四國領導人巨型照片,接受日本在臺灣的軍隊投降及繳械。

※※特別注意:是『受降』並非接收、光復、、、等其他名詞。且不是單獨向中國投降;中國蔣介石利用陳儀,將十二十五日訂為『臺灣光復節』,是詐欺手段,非常嚴重違反戰爭法,美國卻沒有立即糾正。證據:

陳儀來臺受降之後說:『從今天起臺灣、澎湖已正式重入中國版圖,置於中華民國主權之下。』(中華民國史事記要初稿),這是「公然說謊」。此時的中華民國政府地位是次要占領權國(Subordinate occupying power)的身分,被主要占領權國(Principal occupying power)美國之委託到臺灣,不能超越美國授權之範圍,更不能違反「國際法」規定的範疇。

美國參議院批准聯合國憲章第七六、七七條規定,臺、澎自日本分離後獨立。十月聯合國成立、國共再衝突。十一月陳儀開始各項違法接收。十二月六日中國在南京公布《懲治漢奸條例》。盟軍會師柏林近郊,德國投降。

歡迎下載複製轉寄給您的親友,或影印分送,或貼上您的部落格、皆可。

寄給一親友就有一功德,可減一禍,寄給百親友就功德無量。

Emailt_history@pchome.com.tw有任何問題,請E給我,我會回答你﹞

我的部落格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t_history

電:0935.481.888廖清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