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12 12:04:30jone

台灣人非商業、非就學情況下,持台胞證可以持續(不出境)在大陸待多久?

1.可以持續在大陸連續停留6個月。
一次性簽注可停留3個月,在期滿前到居住地的出入境管理局辦理延期簽注,可再延長3個月,總共可停留6個月。

注意:要在大陸境內辦理簽注,必需在入境時就辦好相關文件,像暫住証(臨時居住証)很重要,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是延簽的必備文件,要在到達居住地24小時內辦理。如果你到了快滿3個月,要簽注時才去辦,會罰款。

2.台胞証有效期限是5年。

3.長期不能連續待七、八年不出境,最多只能待5年。但是你要有居留5年的條件才能辦理。

你選大陸居住地是哪裡很重要,如果在廣東、廈門匜區,就很好解決,簽注到期前可以到香港、澳門、金門、馬祖一趟,花個約70元車資+150元簽注費,花個2~3小時車程,再返深圳,就可以又待6個月了。

如果你能從廈門入境大陸,在廈門辦理一年多簽就比較容易,你可以在廈門辦好一年多簽就可以停留1年。

連續不要停留太長時間,這樣會有被大陸課所得稅的問題。

基本上延簽只會給一次,但是大陸各省做法不一,報行嚴、寬不一,但是永遠給延簽下去的機會不高,會限期出境。

財力証明是一天100美元,但是,大陸有的銀行開立財力証明,是會凍結款項,不是像台灣開財立証明後,隔天就可以轉出,像設立公司的資本額,都是會計師事務所代墊的,公司核准後,資本額就轉出去了。

另外,就是課所得稅的問題,所以,台商都會在滿規定年限前,出境連續待在境外3個月,以免被課所得稅。

印度神油 2020-01-13 06:58:36

很不錯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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