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22 12:08:07jone

港簽:香港入境許可

●必備文件

一、六個月有效期之護照影本。

二、最近兩吋半身照片乙張。

三、身分證影本。

備註:1.  若曾經辦過港簽(即香港入境許可證),需將將舊港簽繳回;若舊港簽已遺失,需至派出所備案,憑派出所出示的遺失證明代替。

2.  若未滿十四歲無身份證之孩童,需繳交戶籍騰本乙份;未滿十八歲者需附家長同意書。

●辦理機構

因台灣無設置直接辦理港簽的機構,而香港旅遊發展局台北辦事處並不承辦簽證業務,所以台灣人民欲辦理港簽,須委託信譽良好的合法旅行社代辦,申請辦理時間約需14天。

●其他注意事項:

一、港簽可分為「單次入境」(有效期為三個月)、「一年多次」(一年內可多次入港)及「三年多次」(三年內可多次入港),「單次入境」最長可逗留90天,「多次入境」每次可逗留30天。

二、另香港入境事務處於2003年3月18日實施「電子簽證」,有效期為二個月,可供持證人進入香港兩次,每次入境可逗留十四天,其簽證申請費用較一般港簽低廉。

如有未知事宜,請至香港旅遊發展局網站(http://www.discoverhongkong.com/taiwan/)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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