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2 18:20:50西爾法
[節錄]二戰後陳璧君的論點
[節錄]二戰
一九四六年她問檢察官韋維清:「說汪先生賣國,重慶治下的地區,由不得汪先生去賣;汪政權治下的地區,是中國的淪陷區,也就是日軍的佔領區,並無一寸之土,是由汪先生斷送的。在淪陷區是淪陷了的土地,只有從敵人手中爭回權利,還有甚麼國可賣?日軍攻粵,廣州高級長官聞風先逃:幾曾盡過守土之責?我們赤手把淪陷區收回,而又以赤手治理之,試問我們收回後怎樣能交還重慶,重慶又怎樣能來接收?」
她又說:「今天,你們以勝利者的姿態來審問我,為什麼不想一想?假如當年日本的炸彈,不投於珍珠港而投之於西伯利亞,今天將又是怎樣的一個局面?若說為了國家的利益,不得不與他國出之以盟好的手段,這樣而就被認為漢奸。那末,中國的漢奸應該不止親日的汪先生一人。我等為救民而死,我死也甘心了。」
一九五O年春,中國共產黨於上海提籃橋監獄召開大會要陳璧君當眾「悔過」,陳璧君豪邁地說:「如其中共與蘇聯友好,是為了國家的前途,那末,在當年抗戰形勢不利於我的情況下,汪先生的離渝與日人周旋,彼此又何能分其涇渭?假如說中共政權的建立,是為了為人民服務,那汪先生才是真為淪陷區哀哀無告的人民服務。我是最知道汪先生的人,我有為汪先生表明其心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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