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氣候峰會達成無約束力協議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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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19日在達成不具法律約束力的《哥本哈根協議》後閉幕,到2020年,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資金援助,該協議將在2010年1月1日生效。
據中新社12月20日綜合報道,經過十幾天的艱苦談判,丹麥哥本哈根當地時間19日下午,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在達成不具法律約束力的《哥本哈根協議》後閉幕。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說,協議將在2010年1月1日生效。他表示,將盡力推動在2010年達成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丹麥首相拉斯姆森稱,對達成協議「感到自豪」,但德國總理默克爾毫不掩蓋失望之情。西方主流媒體大多予以了負面報道。
這項政治性協定雖未獲全體會員國一致支持正式採納,仍將立即生效,潘基文說,他對此次氣候變化大會取得的進展感到滿意,本次會議朝著正確的方向邁出了一步,但他也承認,過去13天的談判進程相當複雜,進展非常艱難。潘基文說,雖然本次會議沒有達成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但他將盡力推動在2010年實現這一點。
這次會議未達具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協議,以接續2012年屆期失效的《京都議定書》,設定全球溫室氣體減排目標與強制履約機制。此任務留待2010年11月在墨西哥市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來完成。
不過根據《哥本哈根協定》,到2020年,發達國家在應對氣候變化上對發展中國家的資助,將擴增到每年1000億美元。協定生效後,資金便能夠啟用。未來3年內發達國將提供300億美元(約2,327億港元),當中歐盟、日本及美國將聯合出資252億美元(約1,955億港元)。根據協定,全球氣溫升幅應限制在攝氏2度以內,但對《京都議定書》存續問題無明確表示,要求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應盡快封頂,但無定下年限。各國在2010年2月1日前,向聯合國提出2020年減排目標。未提及2050年減排目標。要求所有新興經濟體必須自我監察減排進度,並每兩年向聯合國匯報。國際人員可以視察,前提是不損害國家主權。根據協定,提供足夠資金限制森林砍伐,並考慮透過碳市場達致減排目標。
《哥本哈根協議》維護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確立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就發達國家實行強制減排和發展中國家採取自主減緩行動做出了安排,並就全球長期目標、資金和技術支持、透明度等焦點問題達成廣泛共識。
丹麥首相拉斯穆森表示,東道主丹麥致力促成會議達成協議,可以此為傲。拉斯穆森說:「我們發揮了作用。丹麥為參與談判各方建構了歷史性的橋樑,可以以此自豪。」
而德國總理默克爾則難掩失望之情。默克爾在記者會表示,談判「異常艱辛」,原本希望能跨出更多步,「感受十分複雜」。但她強調,全球的減排協議仍有希望在2010年底達成。
環保團體「綠色和平組織」發表聲明,批評世界各國領導人並沒有完成任務,未能拯救人類免受氣候變遷危害。
世界各主要媒體亦多表失望。英國《衛報》的標題是「哥本哈根會議以失敗告終」,《紐約時報》認為許多目標並未達成,富國窮國都不滿意。《巴黎人報》說,哥本哈根會議的歷史定位將是「一次錯失的良機」。
http://news.cnyes.com/dspnewsS.asp?fi=%5CNEWSBASE%5C20091221%5CSC7SBW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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