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年金重點
勞保年金重點:
1.年金分三種:老年年金、遺屬年金、失能年金。
2.勞保老年與國民年金之比較?
勞保提供普通事故給付,生育、傷病、失能、老年、死亡給付及職業的傷病、失能、死亡及醫療給付,失能給付項目近200種類。
國民年金僅有身心障礙、老年年金、遺屬年金。
3.老年給付:勞保年金開辦前有勞保者,可選一次金或年金;是採雙軌選擇制。
4.遺屬年金:可選取年金或一次年金差額;採雙軌選擇制。
5.失能年金:兼顧現有保險年資者權益,勞保年金實施前有保險年資者,且經評估為終生無法工作能力者,亦可選擇現制一次金給付或勞保年金。
6.請領老年給付年金,年齡逐步提高,開辦十年內60歲可領取,其後每2年提高1歲至65歲;即民國115年,須年滿65歲才可領取年金。(請參閱對照表)
7.展延老年年金:每延後1年申領年金,給付標準計算金額可增加4%,最多增加至20%。
8.減額老年年金:每提前5年申領年金,給付標準計算金額每提前1年遞減4%,最多遞減至20%。
9.老年給付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方式:
請領一次金者:退保前3年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請領老年年金者:以最高60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10.其他保險給付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方式:
例如:遺屬津貼、生育給付、傷病、職業傷病、失能給付等補償一次金,均按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前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計算。
11.勞保年金給付計算公式:
(A)平均投保薪資 × 年資 × 所得替代率(0.775%)+ 3,000元
(B)60個月最高投保薪資平均值 × 年資 × 所得替代率(1.55%)。
平均投保薪資較高或年資較長者;選擇(B)式較有利。
失能年金給付計算公式:
平均投保薪資 × 年資 × 1.55%;不足4,000元者,補足。
有配偶、子女者,另加發眷屬補償,每1人加發25%,最多加發50%。
平均月投保薪資之認定:一生在職場中最高的60個月投保薪資的平均值。
12.費率:自7.5%起每年調高0.5%至10%止,之後每隔2年再調高0.5%至13%止。
13.現制老年給付:工作36年最高45個月為限,60歲以後繼續者最高50個月為限。勞保年金:無年資限制;以實際年資計算。
14.二份工作可分別以不同的薪資投保;請領年金時可合併計算:
本職工作有投保;另晚上、假日打工或兼差亦可投保。兩份工作的職災費率不相同(第19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