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13 17:00:13新楊平志工社
99年度桃園縣社區大學經營實務研習坊
99年度桃園縣社區大學經營實務研習坊
一、依據:桃園縣政府教育處98年12月29日社區大學行政會議決議辦理。
二、目的:
(一)爲使社大於有限人力資源中,創造更多附加價值,藉由四所社大分享各專業領域之經驗,彼此藉交流之機會平台,共創桃園社區大學的新未來。
(二)年度評鑑為社區大學重點工作之一,辦理社區大學之實務經營分享研習,可使各社大能擷取他人長處,共同提昇社區大學之品質。
三、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中壢社區大學
五、協辦單位:桃園社區大學、八德社區大學、新楊平社區大學、新明國中。
六、日 期:99年1月20日(三)9:00-18:00時
七、地 點:中壢市新明國中,詳如附件一(地址:中壢市中正路48巷18號)電話:4025-451。
八、實施方式:以經營實務分享課程講授與學員雙向交流方式實施(如附件二)。
九、招生對象及名額:桃園縣各社區大學行政人員及對社區教育有興趣的老師及
學員志工等,預計50名參加(每所社區大學行政人員暨教師、志工至少10名,報名表如附件三)。
十、報名方式
(一)繳交資料:
請詳細填寫所附之「報名表」E-mail至中壢社區大學
E-mail:merryyear@yahoo.com.tw
電話:03-4025451 聯絡人:江岱臻小姐
(二)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99年1月15日止。(名額50名,額滿截止)
十一、研習證書:本次研習活動由縣府教育處頒發8小時研習證書。
十二、費用:本次研習費用由教育處相關經費項下支付(經費概算如附件四)。
十三、預期效益
(一)深化行政人員對經營實務之概念
(二)藉各社大實務經營之優點,彼此學習分享
(三)提供社區大學經驗交流之平台
(四)擬定各社區大學未來努力方針
(五)深化行政人員對社區大學之使命感
十四、考核:凡各社區大學督導校內行政人員暨教師、志工踴躍報名參加者,列入社大評鑑績效優良之考評。
99年度桃園縣社區大學經營實務研習坊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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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1月20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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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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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喜來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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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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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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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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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大學評鑑因應模式:中正大學 張菀珍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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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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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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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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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大學評鑑經驗分享:新楊平社區大學 唐春榮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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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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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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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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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參與:八德社區大學 劉耀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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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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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大學核銷經驗分享:桃園社區大學 姜芯蕙主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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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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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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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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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一份簡報:中壢社區大學 宋法南主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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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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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座談:終學科 高玉姿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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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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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