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22 23:07:23新楊平志工社

2008客家文化節踩街活動攝影比賽開跑了

2008 桃園客家文化節平鎮踩街活動攝影比賽簡章
1. 主 旨:平鎮市是一個以客家族群為主的鄉鎮,擁有豐富多元的的客家文化,在這個傳統的聚落中,散佈著屬於平鎮市獨特且具有在地文化風俗的珍貴資產。為真實保留並紀錄下平鎮市之客家風情,本活動其藉由攝影比賽之方式,勾勒出平鎮之美。並進而帶動平鎮市之觀光及地方產業之發展,透過鏡頭捕捉的方式,找尋那份被遺忘掉的平鎮美景。
2. 主辦單位:平鎮市公所
3. 承辦單位:桃園縣社會教育協進會
4. 協辦單位:平鎮市民大學、桃園縣攝影協會、桃園縣愛心攝影學會
5. 攝影主題:凡平鎮市內之景觀生態、建築文物、產業文化、人文藝術、風土民情及慶典儀
式…等,能夠呈現出平鎮市特色,均可為攝影比賽題材。
6. 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皆可參加(傳統相機及數位相機皆可)。
7. 作品規格:短邊不得小於11吋、長邊不得大於16吋,彩色或黑白相片,混合評審,連作
不收,不得裝裱。
8. 拍攝地點:以平鎮市地區為主。
9. 收件截止:即日起97年 8 月25日止(以郵戳為憑)
10. 收件地點:親自送件或寄達平鎮市民大學校本部(地址:320桃園縣平鎮市振興路7號),
電話03-4587750,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客家踩街攝影比賽作品)
11. 評審日期:97年8月27日(三)下午2時邀集評審在平鎮市民大學校本部實施。
12. 得獎公佈:評審後,除個別通知參賽者外,97年8月28日(四)並於平鎮市公所網站
http://www.pingj.gov.tw/、桃園縣攝影學會網站(http://www.tps.org.tw)、桃園
縣愛心攝影學會http://www.lovephoto.com.tw/公佈得獎名單。
13. 頒獎日期:97年8月31日(日)於平鎮客家踩街開幕典禮頒獎。
14. 退 件: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由平鎮市公所保存。
15. 獎 勵:金牌獎一名:獎金6,000元,獎狀乙幀。
銀牌獎一名:獎金4,000元,獎狀乙幀。
銅牌獎一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幀。
優選獎5名:各得獎金1,000元,獎狀乙幀。
佳作獎20名:各得獎金500元,獎狀乙幀。
16. 附 則:
(1)金、銀、銅牌獎項,限一人得一獎。
(2)作品背面需填寫題、作者姓名、地址、聯絡電話(以下列報名表)
(3)得獎作品之原稿底片或原始檔案為2000×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檔或TIFF檔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者需於通知期限內繳交,否則取消得獎資格,獎額不遞補。
(4)所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刊印、展覽、宣傳、廣告等使用權利,不另給酬。
(5)參賽作品如因郵寄途中或遇人力無法抗拒造成損壞時,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6)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之作品,不得有造假,冒用,合成之行為,如經人檢舉
並屬實,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遺缺不得遞補。
(7)凡參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2008 桃園客家文化節平鎮踩街活動」攝影比賽報名表
作品編號 (由主辦單位填寫)
作品名稱
姓 名 性 別 □ 男 □ 女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日) (夜) (手機)
註:本報名表可自行影印使用,浮貼於作品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