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 Spy My Chanel Architect, Andrée Putman]
I love the beautiful and the useful
and even better,
the beautiful within useful.”
-Andree Putman-
( 照片中是Andrée Putman和她設計的長椅,你必然曾在巴黎奧賽美術館坐過)
有人說Frank Owen Gehry 是建築界的畢卡索,在我心裡Andree Putman是建築界的Co Co Chanel.正如Chanel之於服裝設計, Putman在建築和室內設計裡的大膽創新和永遠的優雅氣息,被視為永恆的經典。憑著女性獨特的慧詰和幽默,在男強的鋼筋世界裡,宛如早春融雪的河溪,清新細緻;而於我,她是深根探天的大樹,越探上她的枝頭, 越要驚嘆她的視界如此遼闊,清晰而且無懈可擊的美麗。
我們常說「富過三代才懂吃穿」,態度和美感,甚至文化的養成都需要世代的時間。Putman並非設計本科出身,但是她在文學、音樂、藝術及服裝設計多元的涉獵,使她的創作的觸角多元多變。『I have always cultivated the rebel spirit, from my early childhood』她說自己自小就有一個叛逆的靈魂。出生於法國巴黎,是一個畫家的女兒,家境優渥。原本應該拿音樂學院的獎學金,成為出色的音樂家,卻在1960年成為一個文字工作者。一開始她在L’Oeil (eye) 設計雜誌擔任文字記者,並在 Les Cahiers de Elle上有自己的Deco專欄。後來受聘於法國Prisunic商場的設計部, 由此開始把自己對現代藝術的興趣在室內裝飾設計中體現出來。有長段時間,她甚至擔任服裝設計的行銷顧問。
1978,她她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Ecart,至此Putman真正進入了建築室內設計產業。爾後,綜觀設計所涵蓋的領域,很少有Putman未涉足的界場。她設計的旅館、公寓、傢俱、飾品甚至香水、珠寶還有服裝和一切…像長了翅膀,一路從巴黎飛到紐約,而至東京,香港和中國,而她今年已經84歲了。當人問起在設計中什麼帶給你最大的滿足? 她說,「those with a perfect balance between discipline and revolt.」在規距和反叛間的完美平衡。
“Home away from Home”, 1984年她以這樣的概念,在紐約設計了Morgans Hotel,開創了Boutique hotel的新設計商業形態,掀起了一股設計旅館的熱潮,至今愈演愈烈。而家的概念,是她設計的初衷,她只是想創造一個能讓人找到幸福的地方,而且這種幸福就在每天的生活裡。2007年花旗集團建造以她為名的 ” The putman ” 精品出租式公寓,在香港開幕,雄踞中環心臟地帶皇后大道上,直至去年底為止,已經租賃一空。
” a dialogue between the façade and the interior, the outside and the inside, I aimed to create an oasis of calm amid the bustle of Hong Kong.” Putman說。穿梭於建築和室內互動的語彙之間,她想在囂嚷的香港島上,蓋一個安靜的綠洲。
在網站中流連,這簡潔的空間裡,沒有過多繁複的裝飾,簡單的材質細緻中有種含蓄的光華,深海的藍和水灰的抱枕,蛋殼白的絲棉的沙發和柚木色質樸的地板,每一件家具都有獨特的個性,卻活潑地搭配無間,這其中蘊含了線條規矩、造型比例和色彩對稱的細節 ...和諧彷彿是渾然天成。只是客途中我們探究什麼呢? 她說的沒錯,如果我在這屋裡,望向窗外的繁華麗色,或院落裡隱密的扶疏,這是一個家擁抱的姿勢,溫暖地容許靜謐,卻依然優雅。
我之所以寫她,並不是迷戀她的視野, 更是因為這個80歲的軀殼卻有著年輕旺盛的靈魂。只是我處在一個世代,設計多在金錢和速度裡迷失,我親眼看過自己和周遭的人放棄了叛逆時的堅持,所謂「錯」或許只是少了操作的驗證,但是那單純求一個設計完整的心思卻如花茂盛。
如果我可以給所有愛慕設計的人一點忠告,那便是呵護那微弱的火燭,不至於熾燃灰燼,而且持續一種舞動的溫度。
也是告訴自己。
文後附上Putman 的其他設計們,因為我已經透露了過多的崇拜。就不再贅述。
Andrée Putman 設計的鋼琴,和數位相框,多年來布飾的方格圖騰,彷彿是她的私章
ndrée Putman 為LV 設計的Steamer Bag.
微斯言,顯已哉!
想法豈有對錯,唯有操作上熟疏之別而已!
灰色的貓果真是設計師之貓?!我有看到歐!
對阿! 武斷一個想法的錯誤,有時真是一種思想的謀殺!這也是一個覺悟和感觸吧!
(灰貓正統名稱是藍貓呢!) 2009-01-21 20:46:22
你這一篇應該被登在某設計雜誌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