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6 06:44:40古 秀 美

納保官稅用心,民眾最省心

    

 CITY BEING 樂活城市新聞 記者古秀美  台南報導

 

財稅新聞

   領有駕照之身心障礙者陳小姐因其駕照被吊扣,於吊扣期間無法駕駛,致名下身心障礙免稅車輛,被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恢復課徵使用牌照稅,陳小姐認為該駕照吊扣期間,車輛則委由自己妹妹代為駕駛,確實供本人使用,不應被課徵使用牌照稅,請納保官進行溝通與協調。

      臺南市財稅局納保官表示,陳小姐駕照被吊扣,吊扣期間應停止駕駛,致其名下車輛於吊扣期間無法供其駕駛使用,不符合「身心障礙者領有駕駛執照」,其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之規定,雖陳小姐請其妹妹代為駕駛,供其本人使用;惟仍非屬「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照者」,核與免徵使用牌照稅之規定不符。因此,陳小姐於駕照吊扣期間,其名下車輛應恢復課徵使用牌照稅。

      為維護民眾權益,納保官主動告知陳小姐,名下車輛若無供他人使用,可向監理站辦理報停,於報停期間,則可免徵使用牌照稅;嗣後倘領回駕照並恢復行駛時,即可自動享有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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