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區興建住宅工程發生黃性工人墜落工安意外,轄管南區職安健康中心已派員檢查並令停工
(CITY BEIG 樂活城市新聞 記者古秀美 台南報導)
今(12/7)日下午15時06分許許,台南市安平區府前3街1處興建中的住宅建築工地,發生黃姓水泥搬運工從工地4樓的電梯井摔落到1樓的工安意外,經消防局救援後,將傷者緊急送到最近的郭綜合醫院搶救,惟仍宣布不治身亡。針對該職災案,轄管檢查機構-職安署南區職安中心已派員到場了解調查黃男的墜樓原因與追究相關責任,並令作業場所立即停工,並要求保持現場,不得移動或破壞,待釐清原因並確實改善後方能施工。轄管檢查機構並表示,未來如果經調查確認雇主未提供勞工足夠防護用具,導致發生死亡職災屬實,就構成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的刑事責任,將移送地方檢察署參辦。勞工局職安健康處今日也同步派員瞭解並協助家屬辦理職業災害慰助。
本職災案發生在安平區府前3街1處興建中的建築工地,該工地為5樓透天套房電梯住宅,共18戶,災害發生於109年12月7日15時06分許,經初步瞭解災害發生的經過為今日上午8時30分許,承攬大維國際建設有限公司泥作工程謝姓自然人與2位勞工黃君及王君抵達本工程,並交待2名勞工搬運工作所需水泥砂包後便離開工地,於15時06分線黃君於4F在各房間使用獨輪車搬運水泥砂包時,疑行經無任何防護設備之電梯口,且黃君未戴安全帽,從電梯井4樓墜至1樓地面,高度約12.8公尺,王君隨即通報119,消防人員將黃君至台南郭綜合醫院急救後仍不治死亡
職災發生初判原因係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及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電梯井開口部分場所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勞工局局長王鑫基表示,營造作業風險性較高,事業單位對於營造工地平日即應設置安全設備設施完成自主檢查;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工作者勞工正確戴用;進入營造業工作場所作業前,管制人員落實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甚至由雇主鼓勵員工取得「臺灣職安卡」,全面提升營造業勞工危害辨識能力,全面做好各項作業之安全衛生防護及工作管理,以防止職災憾事再發生。
臺南市職安健康處表示,預防營造工地墜落災害重點如下:
1、勞工於營造工程工作場所作業前,應指派職業安全衛生人員或專任工程人員等專業人員,實施危害調查、評估,並採適當防護設施,以防止職業災害之發生。
2、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3、對勞工於高差超過一.五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應設置能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
4、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雇主應提供適當安全帽,並使其正確戴用。
5、對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樑、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樑墩柱及橋樑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者,應於該處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如事業單位對於營造工地危害預防有疑問,可向臺南市職安健康處06-2150806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