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9 22:26:53古 秀 美

有關議員質詢本市緊急安置男童疑似遭保母不當對待案,社會局回應如下:

CITY BEING 樂活城市新聞 記者古秀美 台南報導

有關1081月發生安置期間兒少疑似遭受保母不當對待案,社會局再次強調,本案知悉後社會局已立即介入處置,秉持兒童保護百分百、兒虐零容忍原則,所有處置皆以兒童最佳權益為優先。社會局表示,目前審查社工從安置幼童到疑似發現受虐的過程,整個流程都照法定程序進行。

 

社會局為確保幼童獲得最佳照顧,故於安置期間考量男童狀況更換保母,本案因根據醫院檢查報告,該童身上多處新舊傷勢,且受傷原因及期間不明,需進一步借助司法調查以釐清事實真相,社會局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分別對歷三任保母於108118日函台南地檢署提出獨立告訴。

 

第一任保母已於10985日經台南地方法院判決傷害罪成立,第二任保母排除涉案,第三任保母於109827日經台灣台南地方檢察署認應不起訴處分,對於不起訴處分,社會局表示尊重,惟為求慎重,將再向地檢署聲請再議,並且聘請律師就相關事證再予釐清,以維護兒少公平正義。

 

黃偉哲市長也於議會中當場承諾,市府會全力協助男童家長並提供必要之司法支持,包括聘請律師及支付相關費用。另外,社會局針對重大案件除將檢討進入訴訟程序之標準與流程外,亦以專案聘請律師協助,以維護兒少最高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