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1 14:54:55古 秀 美

0812豪雨造成木瓜、香瓜、西瓜、胡瓜及不結球白菜天然災害 請農民於8月21日至8月30日可提出現金救助申請






(CITY BEING 樂活城市新聞/ 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20)日農委會公告臺南市為辦理0812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凡種植木瓜、香瓜、西瓜、胡瓜及不結球白菜農戶且符合本災害救助對象者,請儘速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假日照常受理申辦),受理至830(週五)止。

 

農委會公告救助申請期限及受理單位

()公告為現金救助地區之受災農民,應於821日至830日期限內(農委會公告救助隔日起10天內)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如因交通中斷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者,放寬申請期限,授權由區公所個案核實認定,於申請表或受災證明書上加註說明,即可同意延期申請。

()為了確認有經營農業事實及救助金撥入帳戶,申請時應攜帶「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如承租土地須檢再附有效期間內之「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

 

救助項目及額度

()木瓜:每公頃救助75,000元。

()香瓜:每公頃救助75,000元。

()西瓜:每公頃救助6萬元。

()胡瓜:每公頃救助36,000元。

()不結球白菜:每公頃救助24,000元。

 

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救助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