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六次強制協商程序,台糖公司量販事業部大量解僱案,經過勞工局及勞資雙方多次折衝協調,10日下午在蔡雪苓律師全程協助下,終於針對59名約聘僱人員資遣條件達成共識;除身分變更者(90年以約聘進用於91年轉約僱身分之人員,或94年7月1日前以約僱身分人員進用後,接任課長或採購職務未轉約聘身分之人員)加給1個月薪給外,另外所有約聘僱人員再加發0.5個月薪。
本次大量解僱案件勞工人數達859人,討論細節浩繁,惟主要內容包括(1)計時人員給予勞基法計算方式之資遣費加發1倍補償、(2)勞務外包年資補償及依據人員任職年資長短給予定額補償、至於(3)約聘僱人員除了專案離退及6個月慰助金、(4)全部人員給予1個月預告工資外、(5)對於懷孕即將臨盆員工加給6,000元慰問金、再加上今天協議取得共識之(6)身分變更人員給予1個月薪給及全體約聘僱人員加給0.5個月薪給。
協商過程中,立法委員劉世芳及勞動部均派員全程協商溝通,勞資雙方在體諒彼此立場之下,和平圓滿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