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快速退稅撇步-使用網路申報&直撥退稅
107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即將於5月1日展開了!申報結果可以退稅的民眾如果想早點收到退稅款,記得要把握兩項申報撇步-「使用網路申報」和「直撥退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的大批退稅預定分3批次作業,各批次退稅日期和適用範圍分述如下:
一、第1批
(一)退稅日期:108年7月31日。
(二)適用範圍:
1.網路申報:5月31日前申報之案件。
2.稅額試算:5月31日前利用「線上登錄」及「電話語音」回復案件,以「書面」回復者,則必須是在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之案件。
3.二維條碼、人工申報: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報之案件。
二、第2批
(一)退稅日期:108年10月31日。
(二)適用範圍:
1.稅額試算:5月11日之後以「書面」回復或5月10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書面」回復之案件。
2.二維條碼、人工申報:5月11日以後申報或5月10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報之案件。
三、第3批
(一)退稅日期:109年1月20日。
(二)適用範圍:逾期申報退稅及原申報繳稅或不補不退,經稽徵機關核定為退稅之案件。
該局進一步說明,退稅方式有「直撥退稅」及「一般退稅」兩種,「直撥退稅」方式可快速、安全領取退稅款,納稅義務人只要申報時提供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在郵局或金融機構的存款帳戶,國稅局就會直接將退稅款撥入指定帳戶;反之,「一般退稅」方式是由國稅局寄發退稅憑單,納稅義務人收到後,須於憑單有效期限內至指定金融機構提兌或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到退稅款。
該局呼籲,民眾如想要列入第1批退稅,儘早領取退稅款者,請務必採用網路報稅或提早於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報,並善加利用存款帳戶轉帳退稅,如此退稅款可於7月底自動撥入指定的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免除須親持憑單至金融機構提兌或提出票據交換的麻煩,省時省力,更不必擔心因遷址而收不到憑單、被冒領或遺失等困擾,既便捷又安全,請多加利用!如有疑問請撥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