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臺南市一般護理之家人員緊急災害應變能力,自主防災演練開始!!
(CITY BEING 樂活城市新聞/記者古婷婷台南報導)
依據統計本市一般護理之家立案76家,家數僅次於新北市(84家),為全臺立案家數家數排名第二,其中醫院附設型12家、診所附設型2家及獨立型62家。
有鑑於護理之家收住住民多數為有護理照護需求且行動不方便者,為提昇住民居住安全及強化護理之家工作人員緊急災害應變能力,臺南市執行四大預防措施:
(1)辦理緊急災害應變示範觀摩演練:102年度起聘請專家輔導轄內護理之家辦理複合式緊急災害應變示範觀摩演練,並同時邀請本市全數76家護理之家派員參與觀摩。
(2)機構個別化指導:為更個別化指導護理之家人員應變正確性,於106年起聘請消防專家學者至護理之家現場指導並演練,每年度須完成12家,逐年完成本市全數護理之家,本(107)年度已完成23家。
(3)跨局處合作,落實機構自主搶救:為更強化機構人員把握災害發生前5-10分鐘各樓層關門、起火樓層滅火、疏散應變時間,本年度衛生局與消防局結合,落實上、下年度每半年自衛消防編組演練及驗證指導,以「人為縱火」及「複合式電器起火」情境模擬演練,參演人員以大夜班人力為上限,排除白班值班人員,且演練人員皆親自操作消防設備,本年度上半年已完成全數76家護理之家演練。
(4)納入年度考核業務:為落實審視工作人員應變能力,於106年度開始於一般護理之家評鑑作業現場,由委員指定前述情境之一實際演練,本市督導考核業務延續評鑑標準,結合消防專家學者於考核現場辦理實際演練,加強機構人員臨場應變能力,本年度已完成44家考核。
本市藉由與消防局跨局處水平整合輔導各護理之家,須自主檢查消防設備,除建構安全的環境外,更加強人員緊急應變教育訓練及實際操作、熟悉流程,才能在黃金時間內完成自救行為,防範於未然,縮小火災發生的機率和損傷。